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07
标  题: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整村授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惠农惠民金融服务,实现个人金融业务扩面增量,结构持续优化,服务质效提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为契机,以采集农户信息为抓手,以评级、授信为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金融服务、共赢收益”的工作模式,构建科学合理和适合农户的授信评级标准,强化评级结果应用,改善“三农”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信用共同体”,推动全县信用体系建设,达到“支持政府、服务农业、惠及农户”的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为出发点,以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抓手,以涉农客户市场细分工程采集建档为基础,以精准建档、授信、评级为手段,实现与农户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批量获客,提高营销效能,深耕“三农”市场。

  (二)工作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成熟一户发展一户,以点带面,年底前完成辖内至少30% 行政村的“整村授信”工作,争取利用2年的时间,实现辖区内乡镇“整村授信”工作全覆盖,并建设一批“信用村”和“信用乡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银合作,多方参与原则。政府联合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党员共建、文明户评选、社区共建、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载体,共同推进信用村镇评选,分级分层部署落实“整村授信”工作。

  2.坚持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原则。按照立足县域、辐射城区、立足农户、辐射广大客户群体的整体安排,可根据信用环境、产业基础、客户金融需求等情况,试点推进。

  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原则。“整村授信”要与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服务结合起来,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提升服务效率;要交叉营销产品,发挥综合营销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综合贡献度。

  4.坚持动态管理,互惠互利原则。对“整村授信”实施动态化管理,建档评级信息一年有效,对农户积极参与、用信不失信的村开展“信用村”评选,信用良好的可适当调增授信,每年评选一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村授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铁岭县“整村授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村授信”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及相关协调工作。由县金融发展局主办,具体负责“整村授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承办,负责“整村授信”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乡镇政府要密切配合,主动服务,把“整村授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名业务骨干人员与农信社对接,做好与村委会的协调工作。

  三、工作流程

  “整村授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采取线上、线下金融产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每个行政村客户授信全覆盖。流程如下:

  (一)制定规划

  农信社负责做好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本方案任务安排,细化工作节点,制定推进规划时间点。

  (二)选择试点

  1.农信社根据辖区内居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信用状况划分档次,按照工作量均衡、经济均衡、信用均衡原则,确定服务每个村的客户经理。

  2.确定示范村。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村民诚信度较高、村干部团结并支持配合农信社工作的村委会,作为示范村试点推进,积累经验。

  (三)宣传发动

  在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启动之前,农信社与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1.召开启动会。各乡镇政府、农信社、村委会共同召开普惠金融、“信用村”建设启动大会,或以“普惠金融”座谈会的形式,介绍普惠金融、“整村授信”的意义和目的、开展流程及时间,提高客户对信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客户获得信用认证的获得感和荣耀感,真正积极主动参与到“整村授信”工作中,形成“户户争当信用家庭,人人争当用信典范”的良好氛围。

  2.多样化宣传。农信社要采取在村内及网点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村委会广播、加入村微信群、购置小礼品,举办金融大讲堂等方式形成多样化、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事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也可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报道,让客户充分了解“整村授信”相关政策信息,切实感受到信贷产品带来的便捷体验,积极参与到信息采集、查信授信的活动中来。

  (四)采集建档

  1.全村建档。农信社与村委会对接,以户为单位,建立全村涉农信息系统基本档案。

  2.组成联合授信小组。选择熟悉村情、为人正派的2-3名村委会成员联合农信社员工组成授信小组。联合授信小组要保证后续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并做好名单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3.确定可采集信息农户。由联合授信小组,按照适合授信年龄18至65周岁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筛选,剔除年龄不符、走死逃亡、有不良记录等不具备授信条件的人员,确定可采集信息农户名单,明确目标客户。

  4.采集信息。按照可采集信息农户名单,逐户采集信息,获取客户真实的信息,根据村内授信小组成员人数情况单独进行背靠背评议,确定授信“白名单”。做好授信名单公示,开展二次精准营销,采用在村镇主要公示栏内公示、电话告知、入户送达客户授信通知书等方式,让客户明确自己成为授信对象。

  (五)授信

  农信社客户经理通过涉农信息系统,在村委会干部、村小组组长协同下,提前预约“白名单”客户准备资料,进入客户家现场,采集客户基本信息、财产信息、收入信息等。符合系统授信条件的,提交申请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完成信息采集后,做好其他金融服务。客户经理要做好客户手机银行授信申请辅导,确保客户申请到授信额度。

  (六)引导用信

  1.授信完成后,客户经理要对该村授信户进行分层分类维护,加大对有项目、有资金客户的用信宣传,指导客户用信。

  2.客户实际需求超出预授信额度的,客户经理可依据客户信用、经营情况,推荐其他适合的信贷产品,即时办理。

  (七)“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

  农信社对“整村授信”工作情况要进行汇总,对各村客户建档、授信、用信等情况进行分析,与乡镇政府合作确认“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初选。通过涉农信息系统审批流程完成“信用村”评定。“信用村”评定后要广泛宣传,推进其他村向示范“信用村”、“信用乡镇”学习,培养信用环境,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四、工作规划

  (一)试点推进

  1.试点选取

  农信社至少要选4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推进“整村授信”工作,顺时完成宣传、营销、采集、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

  2.试点阶段安排

  (1)启动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农信社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整村授信”实施方案,做好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召开启动会议,加强“整村授信”宣讲、政策解读,同时借助政府网站、电视媒体、短信、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2)实施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试点完成信息采集、建档、授信、进村入户开展批量营销,精准建档评级授信。

  (3)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对试点机构“整村授信”前期情况进行评估,对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业务品种、推动措施等进行总结提炼,做成应用案例,进行推广复制。

  (二)整体推进

  1.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前,农信社完成辖区内“整村授信”采集、建档、授信全部计划的30%;

  2.2022年6月30日前,农信社完成辖区内“整村授信”采集、建档、授信全部计划的70%;

  3.2022年12月31日前,农信社完成辖区内“整村授信”采集、建档、授信全部计划的100%。

  (三)“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

  1.“信用村”评定标准

  “信用村”是指信用状况达到规定标准水平的行政村。评定“信用村”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政村内,在“辽宁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被评定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户数量占全村农户数比例高于55%。

  (2)村级集体经济良好,有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核算规范。

  (3)村内社会治安稳定,村领导班子团结、诚实守信,有责任心和事业心;支持金融机构工作,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收欠款,落实债权等;积极主动协助金融机构宣传与倡导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风尚。

  (4)村委会、村级合作社等组织与金融机构无债务纠纷,农户金融意识较强,诚实守信。

  (5)行政村已获得贷款的农户比例高于所在县(区)平均获得贷款的农户比例。

  (6)行政村的农户贷款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低于所在县(区)平均不良贷款率。

  (7)达到农信社“952”标准,即农户采集信息至少90%(涉农系统采集评级客户占全村可采集信息农户比例)、授信至少50%(涉农系统预授信农户占建档客户比例)、不良率不超过2%的标准(本村农户农信系统内贷款的不良率)。

  2.“信用乡镇”评定标准

  “信用乡镇”是指信用状况达到规定标准水平的行政乡镇。评定信用乡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政乡镇内信用村占比高于75%。

  (2)乡镇集体经济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核算规范。

  (3)乡镇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发展。

  (4)乡镇党委、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工作,协助清收贷款等。

  (5)乡镇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无非法集资和非法借贷活动,与金融机构无债务纠纷。

  (6)乡镇信贷资产质量较高,不良贷款率低于所在县(区)平均不良贷款率。

  3.优惠政策

  农信社结合当地情况,对“信用村”、“信用乡镇”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每年优先安排“信用村”、“信用乡镇”内村民的贷款需求;农户贷款利率在现行同类执行利率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设立固定工作日,提供驻村服务;优先安排金融自助设备,提供金融产品、信息、理财等综合服务;优先为“信用村”、“信用乡镇”辖区内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新型农业主体投放信贷资金等。评定后指标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资格。

  4.评定流程

  (1)申报。“信用村”、“信用乡镇”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向农信社提出申报。农信社收集多方面评定意见,整理形成有关材料。

  (2)审核。农信社对申报的“信用村”、“信用乡镇”进行初审,依托农户系统评定的结果再结合具体要求最终确认。农信社将初审结果报送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重点是通报初审结果,收集对初审结果的不同意见,并进行核查分析。

  (3)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审核后,对审核结果进行认定。经认证后的“信用村”、“信用乡镇”名单可通过地方政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方可挂牌。对获得“信用村”、“信用乡镇”称号的村、乡(镇),可授予牌匾或证书。“信用村”授牌单位为农信社,“信用乡镇”授牌单位为铁岭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牌可根据需要举行由相关部门和媒体等参加的授牌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整村授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信用工程建设,是促进农民开展多种经营、增收致富的有效抓手。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实施,能够有效满足铁岭县域内广大农户的多元化信贷需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沟通,紧密合作。各单位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农信社开展“整村授信”工作。

  (三)加强宣传,抓好引导。农信社要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张贴宣传标语,加大对促农增收“整村授信”工作的政策引导,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培育农户信用观念,增强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改善。

  (四)严谨负责,保证效果。各单位要秉承严谨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步骤层层开展,实现责任到位,落实有效。

  六、其他说明

  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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