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28号)精神,根据《铁岭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思想,不断增强保护森林资源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举原则,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制定《铁岭县开展打击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开。
二、相关法律依据
《森林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处罚法》
《辽宁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铁岭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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