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19
标  题: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政办发〔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07-03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县政办发〔2020〕9号

凡河新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可公开)

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10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6号)要求,决定2020年在莲花湖街道和如意湖街道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的工作安排。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等形式,在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动智慧养老、建立困难老人兜底服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探索,总结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引领带动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二、基本原则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坚持深化改革,注重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和信息化的支撑,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努力使养老服务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履行政策引导、标准制定、行业监管、兜底保障等方面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坚持补短板,调结构。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补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凸显居家和社区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坚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居家养老服务中,以上门服务困难老人为重点;在社区养老服务中,以运营机制改革为重点;重点推进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等工作,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形式、运营新方式、工作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探索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建成依托信息化、功能完善、运营畅通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保质保量地完成1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涉及2个街道,拟建立3个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

  预计建立3个街道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分别是莲花湖街道紫御豪庭和水木华园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如意湖街道新弘国际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预计建立7个社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是莲花湖街道天水嘉苑、钟山柳岸、秦淮人家、官台新苑、天水丰汇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如意湖街浅水湾社区和凤舞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

  (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10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在完成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典型。

  1.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成立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

  2.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统筹使用各级投入社区的资金,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凡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3.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养老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凡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4.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建立支持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回购、改造、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加快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对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6.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经验,重点解决特困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探索对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采取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举办农村幸福院,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铁岭县社会福利院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推动智慧养老,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或统一使用市里开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有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意湖街道、莲花湖街道、凡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和凡河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开展试点任务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大改革试点工作投入,重点用于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购买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中心)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切实为试点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3.引导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建、改扩建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尽可能多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形式,引进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和管理,项目建设前应听取运营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管理机制。要简化项目建设及运菅商确定的相关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建设与运营成本,提高投入和使用效率。

  4.加强宣传推广。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试点社区加强调研指导,帮助破解难题、总结经验。要积极组织试点社区单位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工作质量。要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试点单位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附件: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高焱燊  副县长

                梁俊娜 凡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宝丹  县财政局局长

                许铁兵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新峰  如意湖街道书记

                邓庆年  莲花湖街道书记

                董振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   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楠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   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元    娜  凡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董振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时撤销。

文件下载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动画解读

政务访谈
新闻发布会

政策咨询
  • 您可以通过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下方的政策咨询电话,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咨询,您也可以点击"我要问"提交线上咨询申请。
  • 我要问
电话咨询

文件下载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动画解读

政务访谈
新闻发布会

政策咨询
  • 您可以通过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下方的政策咨询电话,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咨询,您也可以点击"我要问"提交线上咨询申请。
  • 我要问
电话咨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