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xgtzrmzf/2024-018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熊官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1
标  题: 关于加强落实熊官屯镇二〇二四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熊政发〔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3-01

关于加强落实熊官屯镇二〇二四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熊政发〔2024〕2号

各村、各部门:

  按照铁县森指办〔2024〕1号文件精神,从3月1日起正式进入春季防火戒严期。我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村、各部门要抓好今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我镇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狠抓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各村、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签责任、盯重点、打早小”的工作举措。在防火期间,各村要加大巡护力度,确保野外火源管控得到成效,推进网格化管理机制,消除定点看护盲区。靠前部署,严看死守,切实盯住“五头”,即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重点看好“五口”,即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山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把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堵塞一切漏洞,狠抓薄弱环节,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群众性工作,因此,各村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展开宣传攻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地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扑火基础常识,做到见人、见车、见标语、见实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包村干部要充分了解所包村情况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林区作业的企业单位要全面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与农户签订防火保证书,要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行政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铁岭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有关包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力度

  各村必须加强对农田秸秆焚烧和野外火源管控的力度。加大巡护密度,要做到山区平原一起抓、家火山火一起防。在清明节、劳动节、春季农事活动期间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尤其对公墓、鞭炮库等重点部位要做到重点防范、死看死守。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厉处罚违法用火人员,严防人为火灾发生。针对农田秸秆、林缘秸秆尤其是榛子山倒茬等秸秆焚烧情况,须服从计划烧除安排部署,提前与镇林业站等主管部门和相关包保领导提前预约,镇政府和村共同安排护林员带设备看护,计划烧除村安排水车满水在相关区域驻扎,对一切不听从安排部署,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将视为纵火,依法严惩。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村还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如有违反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单位处5万元以下、个人3000元以下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业站要组织强有力的巡逻、纠察队伍,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坚决抓”,严把火源关。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实行专门布控,重点防范,特别是农田与森林交错地带,要采取专门设卡,专人监管等严格的管理措施,坚决将火源拒之山外。对发生火灾的村,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即起火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相关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发生火警火灾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

  四、加强防火队伍训练,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要对已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进行培训,确保每名扑火队员都能掌握扑火知识及扑火技能。要求大村确保30人,小村确保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扑火预备演练,确保扑火队伍战斗力,真正做到一遇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杜绝出现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儿童上山扑火的现象。各村要加强战备值班,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小火用重兵,小火当作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制

  镇党委书记、镇长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镇长是主要负责人,林业站长、村支书、村主任、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结合本单位职能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加强对责任区森林工作的督查检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其经营的范围森林防火责任,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各村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目标,细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对因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制不落实,

  甚至是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根据《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村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公益护林员的作用,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各地块,各村的护林防火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所辖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六、严肃防火纪律,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和重点时期,要实行双人双岗制,不得缺岗、漏岗,一旦发生火情,要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凡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奖惩制度

  全镇十七个村,哪个村发生森林火灾而不能准确提供起火地块信息,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参加扑救,组织扑火队伍不到位的,对有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的,发现焚烧垃圾,烧秸秆、烧地格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村及相关护林员做出追责及处罚。对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及时上报的村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铁岭县熊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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