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十条硬核举措助推建筑企业开复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为帮扶建筑业各类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近期要开复工项目实现项目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更好服务企业,出台以下10项支持措施。

  推行招投标全过程网上办理措施。将民营企业项目纳入线上办理范畴,根据企业要求,可自行采取线上线下双重办理服务模式。推行招标项目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网上备案、网上监管。

  推行项目管理人员顶岗措施。对因疫情不能返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等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允许安排本单位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

  推行轻罚重改措施。在疫情期间,建设项目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差别化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

  推行项目审批承诺制。防雷设计审核事项前置变为后置,安全开工条件审查事项由7个要件调为2个要件,其余5个要件实行承诺制。在疫情结束后,按期补齐所需材料。

  推行建设项目资金证明承诺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需向审批部门提供相关资金证明及银行凭证,实行承诺制度。

  推行现场联合、集中一次踏勘。原由质量、安全、审批、招标四个部门四次踏勘合并为联合踏勘一次。

  推行压缩审批材料申报,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单位需向质量、安全、审批、建工等部门上报的审批材料,改为一次报于审批办即可。其余事项由县住建局内部自行分配,实行信息共享。

  推行网上办理工程验收措施。因疫情期间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不能全部到达现场的,可以利用微信、视频、邮寄等方式,实行网上和现场共同确认进行验收。

  拟建住建局审批局域网络。将审批、工程、安全、质量、住房保障等部门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在一站式审批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让企业和群众更满意、更方便、更快捷。

  压实责任、精准帮扶。对新办、补办的建设项目,领导包办、领办,实行上门服务,一次告之,承诺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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