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12时许,铁岭县公安局阿吉派出所接到阿吉镇乌巴海村村干部报案称:在铁岭县阿吉镇乌巴海村的疫情检查站,刚刚有一辆白色箱货车不配合疫情检查并强行驾车闯卡。
派出所民警经过侦察,迅速锁定车牌号为辽MOP7**号白色箱货,经民警当场询问,车上司机李某洋、乘车人宫某是铁岭市昌图县人。经过民警工作后,两个人如实供认驾驶辽MOP7**号白色箱货闯卡的违法事实。
疫情防控期间,李某洋、宫某的闯卡行为,属于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铁岭县公安局阿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司机李某洋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违法行为人宫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对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封闭医院等措施的行为及其他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一经查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
报警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