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精神,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相关措施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有关要求,织密织牢严防疫情境外输入联防联控网络。对所有入境人员实施定点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在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推广应用“防疫健康码”,落实对员工健康监测和内部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影剧院、室内体育场馆、餐厅包厢、洗浴中心,以及会展、艺术品、演艺、网吧网咖、电子游戏厅、KTV、舞厅、游泳馆、棋牌室等公共和经营场所即日起可恢复开放。宗教场所、线下培训机构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健全完善校园防疫、物资储备、复学复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模拟演练,盯紧抓实学生、教职员工、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逐校落实一名公安交警负责人、一名专业医疗人员、一名卫生防疫指导人员、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四个一”工作机制,安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对学校进行包保,全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实行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初步安排4月中旬起,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通知;初三年级实行市域内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其他年级及中等职业学校适时返校,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通知,分批错时开学;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安排确定开学时间,高校留学生复学视国际疫情发展另行确定;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四、加强特殊场所管理。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0条》要求,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清明节期间祭扫和公祭活动。

  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铁岭实际,下列情况可不戴口罩:1.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户外场所,无人员聚集;2.野外勘探、高空作业、建筑工地和农作劳动;3.骑自行车、电动车,在空旷处行走、散步、锻炼;4.无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办公、小范围会议;5.独自驾车或和熟知人员同乘私家车;6.非群体性室内体育运动。

  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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