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9日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开展发热人员排查工作,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公告如下:自即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范围内所有药品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品的必须实行实名销售,建立销售台账,做到相关药品可追溯,购买者凭身份证方可购买。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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