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当前已经进入务工、返校人员返程高峰,人口跨区域流动进一步增加,我市域外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最大限度保证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秩序,铁岭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有以下情况请立即报备
1、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2、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2月5日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有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且已抵铁人员、健康码非绿色人员,均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到非必要不出门不会客,必须出门的,要向社区(村屯)报备,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同住成员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二、减少非必要流动
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非必要不离铁,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省外来(返)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铁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和聚集。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常态化防疫措施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外出时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时,要坚持扫码登记入内,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落实企业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辽宁省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各复工复产单位要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来(返)铁人员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铁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并主动开展健康宣教,务使工作人员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全程接种疫苗”五件疫情防控法宝,保护自身,保护家人。
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