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海关解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2月13日,铁岭海关出台了《铁岭海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十项措施》,全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铁岭地区外贸平稳发展。4月1日,铁岭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任非就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问:“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十项措施”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外贸带来较大影响,今年1月1日至2月20日,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一成,2月上中旬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近两成,虽然有春节假期因素影响,但疫情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进一步冲击我市外贸产业链安全,给铁岭外贸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铁岭海关按照沈阳海关统一部署,在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优势,利用好各项政策措施工具,充分释放铁岭外贸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全力以赴促进外贸稳增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铁岭海关出台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十项措施”。

  问: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口货物通关方面有什么便捷方式?

  答:铁岭海关开辟疫情期间通关绿色通道和专用窗口,加强与口岸海关的协作沟通,全面推行“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措施,实施预约通关+延时、错时工作机制,实行“先放后检”“即报即放”“即查即放”,指导企业采取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全力保障企业出口货物快速通关和生产必须的原材料进口,做到通关“零延时”“零等待”。

  问:在不方便到海关现场办理业务的情况下,有何办理业务的便捷方法?

  答:企业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网上申报平台,进行行政事项的审核办理,对于企业注册、变更等业务,实行互联网单证审核与微信服务平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验检疫证单的审核签发,由微信服务平台统一审核,对于交通不便的企业,实行证单邮递。原产地证书的审核签发,采取预留签、快递签、代理签等方式,实现“零接触”签证。

  问: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未能及时复工复产的加工贸易企业,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答:铁岭海关对于未能及时复工复产的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周期方面给予宽松限制,免于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为企业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业务申报超过规定期限的,准许企业延期办理相应手续。

  问:针对铁岭农产品出口为主这一特点,铁岭海关有哪些帮扶措施?

  答:铁岭海关立足辖区实际,及时向沈阳海关提出相关建议和工作需求,压缩农产品、食品检疫审批时长,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随报随批。开辟农产品、食品出口绿色通道,坚持延时、错时+24小时预约通关,对出口农产品需现场检查的,无需企业申请,现场即可安排优先实施检查,未见异常的快速予以放行;发现疑似病虫害特征需送实验室检测的,优先安排检测。

  问:疫情防控期间,海关开展稽核查工作如何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答:铁岭海关在疫情期间对于需要核销的保税手(账)册,一般不下厂盘点,根据企业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企业留存相关资料。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文件数据电子传输等非现场的方式实施稽查,减少下厂次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问: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作为铁岭对外开放新平台,铁岭海关有什么具体帮扶措施?

  答:铁岭海关将助推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作为促进铁岭外贸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扎实推进简单加工项目落地,报送的“争取利用综合保税区政策开展进口保税深加工业务”建议已列入省人大议题。目前,中心果汁、食用油分装业务正在有序推进,为今年业务再次实现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进出口方面如何第一时间得到海关的指导帮助?

  答:铁岭海关成立业务专家组,通过加强外贸统计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收集其他国家(地区)因疫情对进出口商品采取的限制措施,及时向企业进行信息通报。加大问题和企业需求收集力度,区分重点企业、需求企业、普适企业分类指导,采取“门到门”“在线会诊”“调研反馈”等形式,精准对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于省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主动对接;对于提出需求企业,按需对接;对于普遍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研究出台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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