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县扶贫办发〔2019〕45号
新农合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 新农合补贴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和2019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贴,标准为20元/人/年。2018年补贴人员为1312人,补贴资金26240元;2019年补贴人员为1664人,补贴资金33280元,共计59520元。
1、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5.952万元。
三、实施方式
由县医疗保障中心负责发放。
四、实施期限
2019年
五、 绩效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和2019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贴,标准为20元/人/年。2018年补贴人员为1312人,补贴资金26240元;2019年补贴人员为1664人,补贴资金33280元,共计59520元。贫困户切实得到新农合补贴。
铁岭县扶贫办
2019年3月10日
明 细 表
序号 |
资金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金额(万元) |
资金去向 |
1 |
县级资金 |
新农合医疗补贴项目 |
5.952 |
县医疗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