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铁岭县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要求,切实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实现脱贫工作的重心要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由“打赢”向“打好”转变。根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部署,全县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对以前年度已经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对脱贫质量不高、成效不稳固或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对遗漏的贫困人口也要及时纳入,确保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二、工作任务

对2015年、2016年、2017年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开展一次全面复核排查,将脱贫成效不稳固的和返贫人口做返贫处理,重新纳入扶持范围予以继续扶持。通过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对建档立卡以外的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档外人口”要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别是非贫困村要把符合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坚决扫除“死角”“盲区”,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三、工作原则

科学把握标准。要按照脱贫退出目标和要求,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突出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提高标准,吊高胃口。

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做实精准识别基础工作,切实解决识别不准等问题,把真正的贫困人口纳入建档立卡。

严格执行程序。要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但仍“应纳未纳”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通过核查脱贫质量不高、不稳固又返贫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

与驻村工作队结合。要将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与驻村工作队工作结合,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

确保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三保障”未实现的、饮水安全未解决的、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的、拔高收入,搞算账式脱贫的坚决不能做脱贫处理。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也要脱贫不脱政策,巩固好脱贫成效,扶上马送一程。保证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工作内容

(一)开展脱贫质量复核排查。

全县开展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由两办督查室牵头,从全县各部门抽调优秀工作人员组成脱贫成效核查小组,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具体核查方案,同时对组员进行培训,并于5月10日开始对全县2015、2016、2017年度脱贫户脱贫成效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两率一度”(精准退出率、政策知晓率、帮扶满意度)、脱贫措施长效机制、产业扶贫覆盖情况、乡镇和村档案管理、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情况。核查后,各组形成核查报告,并由督查室形成总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1、复核排查依据。按照《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办法》(辽脱贫发[2016]9号)要求开展脱贫质量复核排查工作。

2、复核排查程序。对复核排查出的返贫人口需要做返贫处理的,返贫程序应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进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在系统中标注。

3、复核排查重点。已脱贫贫困人口重点关注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中有大病和慢性病人口脱贫户、家中有在读学生脱贫户、没有产业扶持的脱贫户等。

(二)开展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政策落实情况核查。

县核查组按照各乡镇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各部门2018年脱贫工作方案,对未脱贫人口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查看未脱贫人口脱贫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产业覆盖情况、脱贫措施长效机制、档案管理等情况。

(三)开展“档外人口”贫困识别。

乡镇(场)要开展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各乡镇(场)要组织本乡镇、村相关人员,对全县除建档立卡以外的农村人口进行排查,将遗漏或者错误清退的人口及时纳入,做到应纳尽纳。

1、坚持识别标准和程序。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档外人口”开展精准识别。按照《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 <辽宁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7]40号)要求,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

2、关注重点区域和人群。在区域上重点关注非贫困村;在人群上重点关注居住C、D级危房无能力自己解决户、有大病和慢性病人口户、有持证残疾人户、有农村低保对象户,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有65岁以上老人户,历年清退户和常住本地的外籍户。

3、做好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有效衔接。防止“两不管”现象发生。

五、工作时限和步骤

工作时限为4月23日-6月30日

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此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档外人口”识别工作由乡镇、村具体实施。此项工作6月20日前完成。

(三)上报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相关数据。以乡镇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县扶贫办。5月31日前上报新增及返贫人口名单及手续,待县扶贫办进行比对审核后,乡镇上报统计表及明细表(附件3、4、5、6)。此项工作6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档外人口”应纳未纳工作,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实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排查工作覆盖到全县所有行政村的每家每户,绝不允许划定重点村。确保“档外人口”应纳尽纳入。

(三)开展培训宣传。要切实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培训宣传级别延伸到行政村。要加大对此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做到文件内容传达到位、工作内容培训到位,政策文件宣传到位。

(四)责任追究。“档外人口”应纳尽纳工作由乡镇(场)具体负责,对工作怕麻烦、怕担责任,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辽宁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的解释说明(摘要)

           2.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办法(摘要)

3.返贫人口统计表

4.返贫人口数据明细报表

5.新识别贫困人口统计表

6.新识别贫困人口数据明细报表

                                 铁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7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