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根据《辽宁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6〕37号)要求,2016年铁岭县省级危房翻建资金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翻建25户,涉及5个乡镇,以每户3万元进行补助,分别为鸡冠山乡20户,补助资金60万元;熊官屯镇2户,补助资金6万元;白旗寨乡1户,补助资金3万元;阿吉镇1户,补助资金3万元;双井子镇1户,补助资金3万元。项目于5月初进行开工建设,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就地翻建或就近翻建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建设,截止到10月末房屋全部建设完成,房屋影像及档案资料齐全,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已于11月末拨付到位。

  铁岭县扶贫办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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