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21〕2号)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铁岭县人民政府特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实施方案》。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规定文件质量,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日,我局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发布在铁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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