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辽宁省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为组织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铁岭县实际经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与聘请专家多次研究后制定了铁岭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按照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决定将中央财政23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用于开展水稻秸秆还田9.1万亩;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搜收集系数监测与秸秆台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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