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lj/2025-0107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4-21
标  题: 关于对铁岭广泰饮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4-21

关于对铁岭广泰饮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申请的批复

铁岭广泰饮品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收悉铁岭广泰饮品有限公司的《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材料审查,决定批准延续取水许可证。

  一、审批事项

  同意你单位铁岭广泰饮品有限公司的延续取水许可,取地下水源,水源井1眼,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地下水年取水量为3m3。取水许可有效期:2025521日至2030520日止。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你单位应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相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1.取用水期间,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对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2.要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每年1231日前要及时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3.若取水量增加或者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用途、退水等事项有较大变更的,需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4.应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节约用水的要求,建立用水台账,定期记录,制定并实行节约用水制度,提高节约用水水平,实际用水定额不应超过《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中对应项目的通用值。

  铁岭县水利局

  202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