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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县环审函[2021]012号关于《铁岭树芽养殖有限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2-09

铁县环审函[2021]012号关于《铁岭树芽养殖有限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铁岭树芽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铁岭树芽养殖有限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组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发酵罐发酵废气,项目在每个好氧发酵罐排气口连接管道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发酵罐为全钢构和钢砼外结枃,鸡粪发酵在密闭的空间进行,鸡粪转移通过管道输送,密闭性极好(收集效率为100%),废气经管道接入发酵罐配套的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3台好氧发酵罐废气分别自带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脱臭净化效率90%,风机风量2600m3/h)。(2)成品暂存臭气,发酵完成后的残渣(有机肥)含水量大大降低,成粉末状。暂存于现粪污暂存池内,池体池底按要求进行防渗,上方设置防雨棚。残渣(有机肥)含有大量土壤所需营养物质,是良好的有机肥料。暂存于池内及时由周围农户外运。(3)生物质锅炉烟气,技改完成后项目场内共设置3台锅炉,其中一台2t/h生产用生物质锅炉,两台10t/h生物质供暖锅炉(一备一用),生物质锅炉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处理效率99%,风量14767m3/h,非供暖期为2461m3/h),经一根45m高排气筒(P1)高空达标排放。(4)发酵罐严禁投放除鸡粪外其它废物。

  2、废水: (1)锅炉排水及软化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淘,或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及生物质灰渣冲渣。(2)发酵罐除臭系统废水,项目发酵罐内生物除臭系统须定期排水,每个发酵罐每次排水量为1-3m3/次(本次环评取2m3/次),作为液体有机肥,塑料桶集中收集后无偿送给周边农户作为肥料。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锅炉房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材料,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器,泵类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2)生物质灰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袋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半封式渣棚内(渣棚设置防风防雨措施),定期外售。(3)饲料生产布袋收集灰,集中收尘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4)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厂区不暂存。(5)本项目发酵罐进行粪污处理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肥,产生的有机肥暂存于现有防渗储粪池(技改后作为有机肥转运场),总容积11648m3(4×40m×26m×2.8m),池体及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上部设顶棚进行防雨防晒。有机肥无偿赠与周边农户,由周边农户自行取用。(6)废液压油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与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防盗等措施。(7)废险废物暂存、转运、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8)设置半封闭式生物质堆场并设置防风、雨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关要求对厂区各单元设置硬化及防渗措施,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原辅材料使用,本项目废水均合理处置,全厂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有机肥盛装于闭密性良好的金属发酵管内,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发酵罐除臭系统废液桶装保存后作为液体肥处理;有机肥成品暂存区、发酵罐发酵区、化粪池、厌氧池、危废暂存间等均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场内进行雨污分流,全厂范围内无露天堆场。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县环保局备案,定期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