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jyj/2023-0242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铁岭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7-03
标  题: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教发〔2019〕90号 发布日期: 2023-05-23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落实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现就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政府依法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具体体现,是实现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今年5月28日,教育部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控辍保学和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形势,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以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为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控关键环节,做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及时把控辍学实情,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中小学校要在学籍系统中及时对辍学学生情况进行标注,按照规定对无故一周未上学的学生要标注为疑似辍学,一个月后仍未上学,学籍系统自动生成为辍学。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反馈制度,班主任须即时上报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包括疑似辍学学生返校上学情况等,学籍管理员根据班主任上报信息要在一周内完成信息标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管理,不定时对学校辍学信息标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按时标注辍学信息的学校进行问责,确保学籍管理系统随时反映辍学实情,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真实准确情况。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平台”,建立本县(市、区)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台账,并对台账中辍学学生逐一进行核查,摸清辍学学生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劝返方案。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对已经劝返的学生要及时更改辍学状态。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跟踪各县(市、区)台账变化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市要建立督导核查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各项数据和工作情况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学校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关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无故不上学的情况,班主任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对有辍学倾向的孩子要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情况,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尽快复学,劝导无效的,除在学籍网标注该生辍学外,要将辍学信息及时报送乡镇政府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学校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继续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3.带着真情抓管理,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学生辍学原因很多,但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学校要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和思想心理状况,增加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对劝返回来的辍学学生给与更多的学习和生活上的关爱,降低文化课学习难度,切实加大有针对性的帮扶力度。同时,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鼓励学习困难学生发现和发展自身文化学习之外的长处和优点,扬长避短,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考核,建立控辍保学监督评价机制

  各市要不断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下一级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测。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作为控辍保学直接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抽查,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