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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2015年教育工作考评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4-03

铁岭县2015年教育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5年全县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客观公正考评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履行领导职责情况;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情况;改善村小办学条件、提高村小教育教学质量情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教育稳控情况,共8项内容。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2.考核评估前,各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要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3.考核评估时,听取各乡镇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结合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综合认定年度教育工作的指标完成情况。

  4.考核评估按百分制记分,总得分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单位,85分至95分的为达标单位,不足85分的为不达标单位。

  三、考核标准

  1.履行领导职责:乡镇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政府(或党委)会议记录有研究教育工作的内容3次以上;乡镇发展规划中有关于教育的内容;制定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和学校签订教育工作责任状;有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文件或活动记录;中小学安全措施得力,校园内没有安全隐患,中学、中心小学设有警务室;取消学校门前商贩摆摊设点,校园周围200米内不得有游戏厅、网吧、舞厅和台球社。

  2.教育经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校;乡镇教育专户账目明晰,学校资金管理使用合理,专项经费拨付到位;对中小学的各项经费投入未足额到位的按比例扣分,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或非税收入沉淀的酌情扣分。

  3.创建“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工作:全力推进“创强”工作,有“创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创强”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学校各项“创强”工作指标全部达标。

  4.村小教育:加大对村小投入,改善村小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村小教育教学水平。

  5.控辍保学工作:有“控辍”文件或乡规民约;有“责任状”并落实;乡镇、村领导深入村屯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并有相应记录;各中学向本乡镇政府报送学生辍学情况(中学撤并到莲花中学的乡镇继续做好本乡镇中学生的控辍工作),落实扶贫措施,关爱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依据中小学考核情况赋分。

  6.成人教育与幼儿教育工作:强化农校职能,有试验田,教师配备合理,完成培训任务;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并做到逐年增加,按月拨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及保险费,引导和支持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依法取缔“黑园”,保障依法办园。

  7.校舍、校车、消防、饮食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改造,实现校舍危房数量动态为零;乡镇校车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对本乡镇校车全面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不留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乡镇政府督促学校做好消防、饮食等安全工作。

  8.教育稳控工作:无教育违纪,出现一例违纪案件扣1分,最多扣3分;无上访,出现一例教育上访案件(2人以上)扣0.5分,一次集体上访案件(3人以上)扣1分,一次群体上访案件(10人以上)扣2分;无安全事故,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四、考核结果应用

  县政府适时将乡镇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考评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