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ybzrmzf/2023-0531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腰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4-25
标  题: 腰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腰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迅速、高效、专业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处置”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5人以下的;

  2、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3、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遵循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科学施救,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各单位)食品药品协管员为成员。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公布、上报事故情况。

  (二)、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2、现场秩序维护及事故调查组:由副镇长任组长,及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及事故调查。

  3、抢救组:由镇长任组长,及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4、交通运输组:由副镇长任组长,及有车单位站(所长)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组:由副书记任组长,和事故(单位)村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叮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县急救中心。领导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事故发生相邻村(单位)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和掌握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并及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六、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及监督检查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队伍,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坚持从构建和诸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全力抢教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他事项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教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意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