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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乡镇、村(社区)和有关镇直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预案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
2、灾害来临时,根据灾害等级安排值班,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辖区内所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3、灾害应急期,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统计过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员。
4、灾情稳定后,开展灾情核查,对有关灾情进行初步核定和分析评估。
5、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协助村(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