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jzzrmzf/2023-075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双井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05
标  题: 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通知

全镇各食品、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铁岭县食品药品保质工作,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产品质量,现对全镇食品药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管理及投诉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合法渠道购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索证索票齐全,网售处方药要留存处方,做到“票、账、货”相符。拆零销售时,也要确保质量安全。

  二、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哄抬涉疫医药用品价格。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药品及医疗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不虚假宣传。不对产品功效、销售情况、用户评价弄虚作假,不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五、不发布违法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处方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发布广告。

  我镇将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保质工作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经营价格行为和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78765566进行投诉举报。

  双井子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