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jgsxrmzf/2023-0744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鸡冠山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20
标  题: 鸡冠山乡老年人福利补贴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7-20

鸡冠山乡老年人福利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三、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认定的审核确认工作,鸡冠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的受理、初审工作。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开始享受高龄津贴的前一个月,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鸡冠山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并提供授权书。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人不具有合法身份;

  2.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

  3.申请材料不齐全。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四、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2寸彩色照片2张(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铁岭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资料来源:申请人)

  五、办理路径

  窗口办:鸡冠山乡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窗口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鸡冠山乡024-78896113、铁岭县民政局024-78833257,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