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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 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 编:112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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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圣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新弘国际城 G2-2 幢 1-2 |
辽宁圣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辽宁省矿产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圣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环保检测、环保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该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辽宁圣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x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新弘国际城G2-2幢1-2,租用面积合计(用地面积)为 180m2,共三层。本项目主要业务为客户提供环境相关监测分析服务,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生活饮用水共四大类,109项监测项目。 |
1.废气:(1)非甲烷总烃,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共 2个)收集后(通风橱所在的房间基本密闭,废气收集率80%计算,收集风机风量为 5000m3/h)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处理,再经 6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挥发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无机前处理过程在通风橱中进行(废气收集效率按80%),产生的酸雾由通风橱收集后(通风橱风量5000m3/h),由排风系统引至6m排气筒排放。(3)氨气,挥发过程中采用通风橱收集后(收集效率按照80%),通过1根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该项目未收集的实验室废气通过实验室门窗换风无组织达标排放。(5)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建项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本项目200m范围内西侧存在居民楼,高度为75m,由于本项目四周均为住宅区,且距离较近,考虑到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6m,不满足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的要求,故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2.废水:项目实验区废水(容器、器皿第三次、四次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化学氧化+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与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通过小区污水管网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实验废液(实验室配制废液、容器、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外来加药样品等),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点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均置于密闭实验室内、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泵类设置消声措施,定期对产生噪声和产生振动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避免设备产生故障噪声及振动。 4.固体废物防治:(1)未沾染药品试剂的废纸箱、废塑料、废纸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2)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投入固定垃圾桶/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5)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转移信息。1次/批次。(6)实验废液(实验室配制废液、容器、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外来加药样品等)、实验残渣、残留样品、过期试剂药品、废实验药品包装物(废实验药品包装瓶/袋)、具有危险特性的一次性实验用品、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SDG废填料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点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点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7)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实验室、危废废物贮存点、药品间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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