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ssthjjtlxfj/2024-015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5-13
标  题: 关于对年产30万平方米活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13

关于对年产30万平方米活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  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  编:112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年产 30 万平方米活动地板项目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工业园区懿路园桃李沟路第 3 号

辽宁鑫路地板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辽宁鑫路地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活动地板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工业园区,租赁沈阳鸿泰鼎门窗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沈阳鸿泰鼎门窗有限公司厂内有完备的供水、排水等公辅设施。该项目仅利用现有厂房新增设备,建设1条活动地板生产线年产30万平方米活动地板

1.废气:(1)剪切下料工序废气,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工序处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8000m3/h,处理效率99%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日产日清;2)喷塑废气,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静电喷涂线进出口设置集气罩,空隙处设置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器处理效率99%风机风量8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定期清理,日产日清;(3)固化烘干废气,固化烘干线进出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围设置垂地软帘,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0%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炉产生的热气进入闭固化线廊道,固化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去除效率为30%,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5)投料、湿混搅拌废气,搅拌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包围型集气罩,集气效率80%)收集,搅拌机密闭搅拌粉尘经管道排出(集气效率为95%),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共同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5000m3/h,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日产日清。

2.废水:(1)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2)表面处理用水表面处理工序中除油工序废水经隔油处理、水洗工序废水经自由沉淀处理后与硅烷化处理废水统一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回用于湿混搅拌工序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措施、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泵类设置消声措施。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项目区域运输管理,在各主要路口较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禁止车辆在区域内鸣笛并限速行驶。同时在项目区道路两侧及项目周边种植绿化植物以吸声、降噪。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布袋每年更换一次,由厂家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储存;3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4)剪切及静电喷涂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喷塑自然沉降粉尘、剪切下料自然沉降的颗粒物、投料搅拌自然沉降颗粒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4)搅拌工序除尘器收尘,收集颗粒物回用于生产投料搅拌工序;(5)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7)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8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油渣及含油污泥、水洗沉渣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与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加盖,桶底加垫)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9)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硅烷化喷涂表面处理区域、化粪池、原料区)、一般防渗区(其余生产车间)、简单防渗区(厂区办公室)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