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ssthjjtlxfj/2024-014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5-10
标  题: 关于对年产8000吨塑料颗粒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10

关于对年产8000吨塑料颗粒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2682208

  传  真:024-788336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  编:1126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年产8000吨塑料颗粒料项目

辽宁省铁岭市懿路工业园区

正标津达(辽宁)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市灏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正标津达(辽宁)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购买园区内现有厂房及办公楼,设计年产聚氯乙烯塑料颗粒8000吨。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3096m2,厂区现有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715.28 m2,生产厂房一座,占地面积4951.67m2

1.废气:(1)投料、搅拌工序废气,设置密闭式生产车间,工序处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5%)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按99%,风机风量30000m3/h),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热熔、挤出、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HCl以及生产工序产生的恶臭,设置密闭式生产车间,工序处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按85%),通过“固态碱石灰吸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效率80%,风机风量30000m3/h),经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3)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1)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车间地面拖洗废水排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隔油池及沉淀池产生的含油污泥及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措施、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泵类设置消声措施。厂区设置绿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防治:(1)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2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3)除尘器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外售。(4)除尘器收尘,除尘灰收尘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5)车间地面清扫粉尘,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间内定期外售。(6)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7)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8)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9废机油、废碱石灰、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油污泥及沉渣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与废机油桶(桶加盖,桶底加垫)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10)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点、储罐围堰区、事故池)、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间、防渗化粪池、隔油池及沉淀池)、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及办公区)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