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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丰门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辽宁万丰门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组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喷塑工序(1#防盗门生产车间、2#铝材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设置密闭式喷塑房,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9%,风机风量设置为10000m3/h)处理后,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G1、G2、G3)高空排放。(2)工业炉窑废气(项目1#防盗门生产车间喷塑固化炉、2#铝材生产车间铝棒加热炉、3#铜门白钢门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喷塑固化炉),工业炉窑燃烧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G4、G5、G6、G7)。(3)有机废气①胶合、热压废气(1#防盗门生产车间、3#铜门白钢门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②木纹转印废气(1#防盗门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2#铝材生产车间),③铜门喷漆废气(3#铜门白钢门生产车间),各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处设置集气装置,铜门喷漆工序设置封闭式喷漆间,漆雾经水帘过滤装置处理后,各个车间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50%,引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后,分别经各个车间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8、G9、G10、G11)。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1#防盗门生产车间、2#铝材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热压胶合、转印产生的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铜门白钢门车间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DB21/3160-2019《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4)焊接废气(1#防盗门生产车间、3#铜门白钢门生产车间、4#防火门生产车间),各车间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烟经引风吸尘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处理效率90%,无组织达标排放。车间设置强制通风系统,并加强车间通风,以减少焊接烟尘对员工的影响。(5)手工打磨粉尘,打磨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定期打扫,日产日清。(6)锅炉废气,冬季供热用天然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G12)。(7)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净化效率60%,引风机风量按5000m3/h)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8)本项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约为33.1778μg/m3)符合DB21/3160-2019《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周界外颗粒物最高浓度(约为4.495μ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废水:(1)生产废水(喷漆水帘废水、铜门发黑清洗废水、铝件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格栅井→调节池→提升泵→反应池絮凝→斜管沉淀池沉淀→砂滤罐),回用于喷漆水帘用水、铜门发黑清洗用水、铝件清洗用水,生产废水不外排。(2)软化水反冲洗排水和锅炉排污水与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由于园区排水管网未接通,暂时定期清淘,待园区排水管网及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通后,生活废水经园区排水管网排入铁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装置,泵类设置软连接,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机加产生的废金属料、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焊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3)喷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4)废机油、废漆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均置于专用容器内与废油漆桶(加盖)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防盗等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地面及生产车间地面设置硬化措施,油漆储存区、污水处理池、化粪池和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渗、防腐处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储运原料。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县环保局备案,定期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