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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县环审函[2021]024号关于《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01

铁县环审函[2021]024号关于《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项目概况: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主要以生产专用汽车为主,公司为扩大生产力,于2012年开展了“年产200辆微机静力触探车、100辆汽车钻机专用汽车建设项目”,并于2012年11月8日取得了铁岭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铁市环审表[2012]58号)。于2016年12月29日取得了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对“年产200辆微机静力触探车、100辆汽车钻机专用汽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验收意见(铁市环开验第[2016]26号)。沈阳探矿机械有限公司厂内原有1台2t/h燃煤锅炉,作为厂区冬季采暖供给。根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辽政发[2018]31号):“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基于以上锅炉淘汰要求,本项目拟将2t/h燃煤锅炉改为1.5t/h生物质锅炉,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相关标准。原配有陶瓷多管除尘器+碱水二级除尘脱硫设施,现已拆除,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改造后1.5t/h锅炉烟气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相关标准要求(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小于30mg/m3、200mg/m3、200mg/m3)。

  二.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组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储料场、储渣场无组织粉尘,本项目储料场采用全封闭结构,地面硬化并洒水抑尘。锅炉灰渣装袋暂存于全封闭渣场,灰渣拌湿后装入布袋存放。

  (2)1.5t/h燃生物质锅炉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风机风量3000m3/h,除尘效率99%),经一根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的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锅炉产生的清净下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灰渣拌湿和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设置软水设施。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锅炉房四周墙壁设置吸声隔声措施,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器,泵类及管道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防治:除尘器收尘及生物质灰渣(均袋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还田作为肥料,一般固废暂存区设置防风防雨淋及遮盖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渣场、储料库、锅炉房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现有锅炉房、储渣场、储料库已进行防渗处理,要求防渗参数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