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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县环审函[2021]007号关于《辽宁泰龙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18

铁县环审函[2021]007号关于《辽宁泰龙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泰龙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辽宁泰龙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必须按《报告表》要求组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熔化炉烟气,熔化炉采用炉内高效脱硝剂脱硝技术(脱硝效率70%),产生的烟气经“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高温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99%,收集效率90%)”处理后,烟气进入焚烧炉使烟气中的CO完全燃烧,并通过换热系统进行烟气余热换热,尾气通过双碱法湿式脱硫除尘器(脱硫效率85%)净化后经1根25m排气筒(P1)排放。(2)集棉、固化、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气经“过滤室+焚烧(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5%、负压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甲醛及苯酚去除效率90%)”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P2)排放。(3)切割工序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引风量为30000m3/h、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共用25m高排气筒(P2)排放。(4)堆场扬尘及制块废气,设置半封闭堆场,制块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定期洒水抑尘。(5)物料输送、计量、投料工序废气,该项目生产工序采用电脑集中控制,设封闭式输送廊道、半封闭式原料及燃料堆场(闲时原料及燃料全部采用苫布遮盖,生产时后垛原料及燃料采用苫布遮盖)。(6)无组织废气(①熔化炉集气系统未捕集废气;②集棉、固化、冷却工序集气系统未捕集废气;③切割工序集气系统未捕集废气;④堆场扬尘;⑤制块废气;⑥物料输送、计量、投料工序废气),项目设置半封闭堆场,闲时原料及燃料全部采用苫布遮盖,生产时后垛原料及燃料采用苫布遮盖,输送过程采取封闭式输送廊道,制块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合理设置集气系统,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定期洒水抑尘,通过上述理措施后(其中生产过程中大部分颗粒物沉降于车间地面,通过清扫收集,少部分颗粒物通过车间门窗逸散至外环境),厂界处颗粒物、甲醛、苯酚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公司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1)生产废水,熔化炉等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水,废水入沉淀过滤池处理后回用于湿式脱硫除尘系统;湿式脱硫系统废水经沉淀过滤系统处理后,作为湿式脱硫用水回用,不外排;离心机头直冷水、集棉机网带及粘结剂房冲洗水直接进入产品。(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器。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2)炉渣、渣球、除尘器除尘灰、废边角料,经厂内制块后,全部回用于熔化工序。(3)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4)废过滤棉、废机油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防盗等措施。(5)废险废物暂存、转运、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相关要求对重点防渗区(沉淀过滤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厂房地面、厂区路面等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办公室等设置地面硬化措施)设置防渗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县环保局备案,定期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