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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鑫宝通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50万米装配式渗排水盲沟(塑钢缠绕管道)、20万米聚氨酯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电缆槽和10万套金属件机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项目概况:辽宁鑫宝通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8日,选址位于辽宁省铁岭市经济开发区官台工业园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3º50'45.631",北纬42º12'45.741"。企业经营范围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及零部件加工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三条生产线及喷漆间,分别为塑钢缠绕管道生产线、聚氨酯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电缆槽生产线及金属件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量分别可达50万米塑钢缠绕管道、20万米聚氨酯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电缆槽及10万套金属件。
二、项目施工期必须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熔融挤出有机废气,①装配式渗排水盲沟(塑钢缠绕管道)电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顶吸罩),一车间均设置为密闭式,有机废气经一车间集气系统(集气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一车间区域捕风集气罩的效率不低于90%)送入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为80%)进行处理,处置后的尾气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车间排气筒DA001)排放。②聚氨酯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电缆槽聚氨酯原料在混料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有机废气,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顶吸罩),车间设置为密闭式,有机废气经二车间集气系统(集气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捕集效率90%)送入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为80%)进行处理,与装配式渗排水盲沟共用一条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的尾气统一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车间排气筒DA001)排放。(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加工粉尘(一车间、二车间),一车间、二车间工作区域设置移动式负压吸气罩收集修整打磨过程产生的溢散粉尘(集气收集系统捕气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2000m3/h),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进行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3)机加工粉尘(三车间锯床),工作区域设置移动式负压吸气罩收集粉尘(集气收集系统捕气效率为90%),粉尘收集后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2000m3/h,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进行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达标排放。(4)抛丸粉尘(与渗锌工艺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三车间),工序处设置集气引风系统(捕风集气罩的效率不低于90%,风机风量3000m3/h),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外排。(5)渗锌工艺粉尘(三车间,与抛丸粉尘共脾一套布袋除尘器),工序处设置集气引风系统(捕风集气罩的效率不低于90%,风机风量3000m3/h),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外排。(6)喷漆有机废气,喷漆工序在密闭操作间进行,密闭间设有稳压引风系统(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5%,风机风量为8000m3/h),形成微负压收集喷漆废气,喷漆废气经引风收集后进入“过滤棉+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系统(过滤棉对漆雾去除效率为80%,有机废气综合处理效率为80%),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7)项目未捕的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1)生产过程无用水工序,故无生产废水产生。(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装置,泵类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与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金属边角料、切割过程产生的落地粉尘、废丸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3)废漆渣、废过滤纤维棉、废UV灯管、废切削液、含锌粉尘、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均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与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桶类全部加盖,桶底加垫)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防盗等措施。(4)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执行。(5)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间、原料储库(油漆)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2)化粪池、生产车间、原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3)项目其他区域设置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县环保局备案,定期演练。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
四、建设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