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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干输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报告表》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项目概况: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工程现有的水力除渣系统进行干输渣改造。其中:(1)一期除渣系统改造:1-4#机组每台锅炉炉膛下部现有4台螺旋捞渣机不变,螺旋捞渣机溢流水排到渣沟与渣一起进入渣浆池。原有的螺旋捞渣机碎渣机、渣沟及渣浆池利旧。建设脱水仓四台,每座脱水仓有效容积不小于600m3。渣浆池中渣浆由渣浆泵经耐磨管道将渣浆送入脱水仓内,经脱水后的炉底渣用汽车运往贮灰场或综合利用用户。(2)二期除渣系统改造:5#、6#机组每台锅炉炉膛下现有1台刮板捞渣机不变,刮板捞渣机溢流水排到渣沟与渣一起进入渣浆池。原有的捞渣机、碎渣机、渣沟及渣浆池利旧。建设脱水仓四台,每座脱水仓有效容积不小于600m3。渣浆池中渣浆由渣浆泵经耐磨管道送入位于厂区附近脱水仓内,经脱水后的炉底渣用汽车运往贮灰场或综合利用用户。
二、项目施工期必须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4×300MW机组,二期工程2×600MW机组均已完成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本次改造只是对除渣系统进行改造,对脱硝、除尘及脱硫系统没有产生影响,对原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没有影响。灰渣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严防洒落,减轻交通运输废气影响。
2、废水:技改项目通过对全厂除渣系统进行改造,未新增废水的同时节约用水,对水环境影响呈现正面效益。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置于室内,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泵类设置软连接。同时停止水力输渣工序。
4、固体废物防治:(1)废机油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防盗等措施。(2)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或者其他防渗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四、建设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具体管理级别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工艺、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因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