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年出栏84万只肉种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4-20

关于《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年出栏84万只肉种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铁县环审函[2022]004号

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

  你公司报来的《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年出栏84万只肉种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收悉。《报告书》编制符合《环评法》及相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选用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正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内容,你公司必须认真按以下审批意见落实:

  一、项目概况: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李千户镇朴起村,占地面积46668m2。为了适应市场需要,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壮种鸡场在场址位置、场区占地范围、鸡舍等均不变的前提下,将原环评设计的鸡舍内一层笼改为两层重叠笼,养殖规模由原环评设计的年存栏肉种鸡11.2万只变为年存栏21万只肉种鸡;将原环评设计的环保措施进行改造(新增粪污处理三级沉淀池、发酵罐、有机肥暂存场、医疗废物暂存间等)。改扩建完成后,全场产能达到年存栏21万只肉种鸡,年出栏84万只肉种鸡。

  二、必须按《报告书》要求组织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期日常管理:

  1、废气:(1)恶臭,鸡舍合理选址与布局,养殖密度不宜过大,鸡粪采取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及时清理鸡舍,保持鸡舍清洁干燥加强通风,采用科学的日粮设计提高饲料利用率,产臭区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场区治污区四周多种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项目发酵罐罐体封闭。发酵产生的恶臭经配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地埋式三级沉淀池,三级沉淀池加盖密闭或其它密闭设施,加强多级沉淀池周围绿化并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生物质锅炉烟尘,生物质锅炉颗粒燃烧产生的烟气经二级处理系统“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为99.6%)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5m烟囱(DA002)排放。

  2、废水:(1)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场区内分别设置雨水收集沟渠和污水收集管网。(2)鸡舍冲洗水、锅炉废水及场区初期雨水一同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沉淀池总容积不得低于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的废水总量),定期清掏作为肥料还田(严格禁止未经处理、未发酵熟化的粪污水外排或还田,还田时,不能超过最大农田负荷量,根据周围土地消纳能力使用项目产生的肥料,严禁超量施用,污染地下水)。(3)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委托清掏。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锅炉房四周墙壁设置吸、隔声措施,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泵类设置消声措施。厂区设置绿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沿途村落限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

  4、固体废物防治:(1)鸡粪,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送至场区发酵罐好氧发酵处理,发酵后成品有机肥于有机肥暂存场暂存,交由铁岭县家伟农机专业合作社施肥利用(签定相关协议)。(2)项目病死鸡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冰柜内,定期由无害化处理单位铁岭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发生疫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3)养殖场接种免疫或发病期接受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消毒过程中产生的消毒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间严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废贮存区设立明显标识,地面硬化并设置防渗漏、防盗措施。(4)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5)废鸡粪刮板及废传送带,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6)生物质灰渣及除尘器收尘(袋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仓库设置防风、防雨及地面硬化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1)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相关要求对重点防渗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三级沉淀池、发酵罐区、有机肥暂存场、医疗废物暂存间、鸡舍、病死鸡暂存处、配电房、消毒通道),一般防渗区(旱厕、仓库、锅炉房、库房)简单防渗区(生活区、宿舍)设置防渗措施。(2)厂区设置雨污分流措施。(3)严格按照报告书中要求建设跟踪监测、信息公开,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风险防范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环境应急处置预警系统。认真执行当地消防、安监、动监部门的审批意见。

  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项目建成后,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运营,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