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1-12-06
标  题: 铁岭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管理台账(日期:2021.12.6)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16

铁岭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问题管理台账(日期:2021.12.6)

序号 基本情况 督察期间情况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地市(省直部门) 县(市、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整改工作进展 预计办结时间 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 市级行业监管部门 是否销号 备注
1 第二批D2LN202104070051 郑*在铁岭市铁岭县腰普镇三家子村东山的东南角破坏2.8亩基本农田修建公墓,并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4月8日,铁岭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县林业局、腰堡镇调查核实,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未发现破坏2.8亩基本农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投诉人反应的“腰普镇”实际为“腰堡镇”,腰堡镇三家子村内无公墓,其邻村下甸子村王八盖山处拟修建一座公益性公墓,公墓名为“铁岭县腰堡镇下甸子村聖龙泉公益性公墓”,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秀卿,举报反映的郑*实为具体施工负责人郑伟。举报反映的“三家子村东山的东南角破坏2.8亩基本农田修建公墓”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核实,该地块实际面积为1.91亩,地类为一般耕地,2020年该地块被聖龙泉公墓租用,用于建设临时停车场地,目前,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场已恢复为耕地。举报反应的“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问题,经县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通往公墓道路为原有山林老道,聖龙泉公墓仅对通往公墓的道路进行了平整,并未扩宽,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
聖龙泉公墓规划占地面积200亩,民政审批手续、土地承包手续、林业手续齐全。目前,公墓尚未开工。
铁岭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公墓监管,确保该公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工建设,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租赁合同已到期,现场已恢复为耕地。举报反应的“破坏3亩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问题,经县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通往公墓道路为原有山林老道,聖龙泉公墓仅对通往公墓的道路进行了平整,并未扩宽,现场未发现破坏刺槐林和松树林修路情况。   腰堡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2 第三批X2LN202104080009 铁岭市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尚然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吞乡云盘沟村王达沟水库150米处,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周边的水源、耕地、林地;爆破、机械和设备噪音扰民;这两家公司的白色石粉和石料粉末以及修理机械的废油污均随河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水、噪声 2021年4月9日,经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场区内堆料均用防尘网覆盖。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实际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附近无河流进入该水塘。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周边的水源、耕地、林地”问题。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配有洒水车对厂区及运输车辆经过道路洒水降尘。2019年7月24日,铁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家企业生产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TSP),监测结果达标。4月9日,经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分局、熊官屯镇调查,两家企业北侧存在少量耕地和村民承包的果园,且不在柴河饮用水水源地一保、二保范围内,未对水源、耕地、林地造成污染。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爆破、机械和设备噪音扰民”问题。两家企业生产时经验收监测爆破、机械、设备噪音达标排放。2家企业距离最近的村庄为云盘沟村,约有住户150户,居民约550人,两家企业与云盘沟村有一山之隔,直线距离约600米,日常检查未发现噪音超标情况。县生态分局要求两家企业恢复生产前向环保部门报告,经环保部门检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两家公司的白色石粉和石料粉末以及修理机械的废油污均随河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问题。经县水利局、县生态分局现场调查核实,中远公司有少量废机油产生,企业自建危废间储存,现储存废机油约220公斤,现场未发现废机油泄漏和随意堆放现象。两家企业附近无河流,距离柴河水库直线距离约2公里且有山相隔,不存在石粉、石料末及废油污随河流进入水库现象。2021年4月12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举报人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问题。举报人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2018年至今原铁岭县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5次收到相关举报。经现场调查,原铁岭县环保局2018年11月对两家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依法对两家企业分别行政处罚1万元,两家企业均已缴纳罚款,并将物料进行有效覆盖。2019年6月,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生产时中转仓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原铁岭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罚款已缴纳,并改正违法行为。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企业恢复生产后,铁岭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8月4日对企业粉尘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妥善解决该案件投诉问题,经多方协商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熊官屯镇政府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县整改办正在收集佐证材料并进行行业部门确认,同时按照要求履行销号程序。准备再次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   熊官屯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3 第三批D2LN202104080028 铁岭盛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铁岭县凡河新区莲花湖小区42栋地下一层安装的自来水二次加压设备,未做隔音处理,噪音扰民,导致1楼居民地面局烈颤动,2楼至6楼都有震感,举报人曾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噪音 2021年4月9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调查核实,确有震动、噪音扰民现象。投诉人反应的地点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莲花湖小区42栋,楼盘开发商为铁岭盛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湖小区42栋,1楼2楼为两层门市房,3层以上为普通住户,该栋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位于地下负一层,门市房的正下方,加压泵站共6个自动稳压泵,根据用水量自动调解启动水泵数量。加压泵站隔音、减震措施不完善,确有震动、噪音现象。通过对该楼业主走访,1、2层门市房震动明显,3楼个别时段有略微震感,4楼无人居住,5楼6楼无震感。
关于“举报人曾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2019年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曾接到相关投诉,为解决投诉问题该小区物业对加压泵站建设了隔音房,但是减震隔音效果有限。
莲花湖小区物业公司已委托铁岭市金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已对加压泵房四周增加岩棉进行隔音,管道用木材支撑固定减少与楼体连接碰撞。4月15日,新区综合执法与县生态分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噪音问题已减少,泵站工作产生的震动问题已解决,整改效果明显。4月22日,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噪音震动监测,震动噪声排放达标。 莲花湖小区物业公司已委托铁岭市金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已对加压泵房四周增加岩棉进行隔音,管道用木材支撑固定减少与楼体连接碰撞。4月15日,新区综合执法与县生态分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噪音问题已减少,泵站工作产生的震动问题已解决,整改效果明显。4月22日,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噪音震动监测,震动噪声排放达标。5月1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分中心现场告知莲花湖物业进行二次加固,添加隔音棉、隔音板。目前,投诉人已就小区二次泵房位置不合理问题对开发商进行了起诉,已于8月2日开庭审理,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4 第三批D2LN202104080026 铁岭县腰堡镇原腰堡镇小学院内一无名热水加工厂有两台燃煤锅炉冒黑烟,其中一台没有环保手续。2020年5月,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环保局反映过,环保局只对其罚款1000元,但至今尚未整改。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投诉人反应的“无名热水加工场”为铁岭县战友热水供应站,位于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腰堡村原腰堡镇小学院内,企业是一家热水生产销售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2吨生物质锅炉,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供应热水。
2021年4月9日,经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现场核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锅炉冒黑烟现象。2020年5月,该企业在原有环保手续齐全的1台2吨生物质锅炉基础上,又私自新建1台2吨生物质锅炉,属违法建设,原铁岭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1900元。企业按照管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违法锅炉,2020年11月,企业将私自新建的违法锅炉管道断开,至今一直未启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使用该锅炉。2021年4月11日企业已自行将该违法锅炉拆除完毕。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要求铁岭县战友热水供应站恢复生产前,必须向环保部门报告,并经环保部门检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2020年5月,该企业在原有环保手续齐全的1台2吨生物质锅炉基础上,又私自新建1台2吨生物质锅炉,属违法建设,原铁岭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1900元。企业按照管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违法锅炉,2020年11月,企业将私自新建的违法锅炉管道断开,至今一直未启用,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使用该锅炉。2021年4月11日企业已自行将该违法锅炉拆除完毕。5月10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正在开展满意度调查。   腰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 第四批D2LN202104090023 铁岭市铁岭县镇西堡心田堡村四组附近哈尔滨至大连的高铁噪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噪声 4月9日,经铁岭市、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高铁噪音扰民问题,共涉及镇西堡镇心田堡村4户农户,其中2户在高铁中心线30米以外,按照政策要求需要安装隔音窗,现已安装完毕,剩余2户在高铁中心线30米以内,应该进行拆迁。 经市交通运输局及铁岭县政府多次协调,同意为上述2户举报人提供新区天水丰汇小区93平方米住宅楼,并保留上述2户举报人住宅及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用于临时生产用房。2户同意签订搬迁协议,市政府关于此问题的会议纪要签发后,依据会议纪要办理住房手续。 9月30日上午,刘军副市长主持召开此案件协调会,会上刘军副市长明确指出由市政府相关人员协调天水公司将两处房源置换出来用于涉案居民安置工作并办理房产手续,待房源置换后以安全角度尽快协调2户居民搬迁,并向市纪委、监委说明此案件为重大信访隐患,不能追责,同时结合实际向市整改办申请调整整改时限,确保案件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条件。我县已与市整改办沟通将整改时限视情况顺延。目前我县正在全力推进置换房源相关工作,11月8日陈敬满副秘书长代表刘军副市长主持召开协调会,会议确定案件4个解决方案,一是对现有宅基地进行改造;二是以单户城镇化房源进行置换,市政府相关领导帮助协调房产证办理工作;三是在本村挑选宅基地进行置换;四是对现有2处宅基地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给予农户动迁补偿。经多次与农户商谈解决方案,基本敲定解决办法(评估并给予经济补偿)。目前我县正在联系第三方评估公司对2户现有宅基地附属物进行核量,待出具评估结果后签订相应协议,该案件即可销号。 2021年12月底 镇西堡镇党委、政府,县交通局 市交通局    
6 第七批X2LN202104120024 铁岭县建晖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在铁岭县李千户镇上未台村开采加工矿石,超深开采上百万立方米,形成五六十米深的采坑,导致粉尘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生态 铁岭县健晖建材有限公司、铁岭合丰建材有限公司均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上未台村,两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白云岩开采和破碎,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2020年9月30日,铁岭县人民政府下发《铁岭县2020年度核减矿山专项实施方案》,对两家企业核减关闭。
2021年4月1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已停产,生产设施均已拆除,现场物料已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粉尘扰民现象。
铁岭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监管,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已停产,生产设施均已拆除,现场物料已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粉尘扰民现象。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7 第七批D2LN202104120046 举报人于2001年承包了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镇熊关屯村二道沟的生态自然林,2017年11月24日,以邱*立为首的村民私自使用大型设备挖走了生态林内百年以上的风景树5棵,同时破坏300多棵黑松树等树木。当日护林人员向林业公安报案,警察出警后把嫌疑人带走并立案,却在次日放走嫌疑人,且办案人员刘*也在立案次日把5棵风景树私自拉载到山东售卖。举报人曾向辽宁省纪委、铁岭市纪委、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市委、铁岭县生态环境局反映,均未处理。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2017年11月,举报人发现有人在其承包的山上挖树,随即报警。原铁岭县林业公安局刘*接警后到达现场,发现举报人反应的5棵油松被挖走,并毁坏油松及榆树共计53株,经物价部门评估共计价值1739元。县林业公安调查该违法行为系邱*利组织实施,该人案发后逃走。现场扣押一台抓钩机和五辆货车司机,依法取证后次日放行。2019年8月,违法行为人邱*利到案后,县林业公安依法对其行政罚款11845元和责令补种树木315株的行政处罚。补种树木已由熊官屯林业站代为履行。2021年4月13日,经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熊官屯镇、县森林公安现场核查,被破坏林木已完成异地补种。
关于“办案人员刘*也在立案次日把5棵风景树私自拉载到山东售卖”问题。县林业公安考虑树木被采挖后无法栽植,在未告知举报人的情况下,时任县林业公安局长指派办案民警刘*帮助举报人将被盗挖树木变卖,所得2500元,并将变卖费用2500交给举报人哥哥,不存在办案民警刘*将树售卖至山东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它2名涉案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铁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林业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熊官屯镇党委、政府,县林业局 市林业局    
8 第七批D2LN202104120028 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乡王达沟水库上游100米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尚岩采石有限公司、机制沙厂、商混站石粉、石料等原材料没有完全苫盖,在加工作业时产生的粉尘等飘落到水库中,且洗沙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水库,污染水质。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生态环境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辽宁省信访局反映过,2018年也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水 4月1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粉尘、噪音等排污节点均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11月至今,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尚岩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2019年11月8日,铁岭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意见将其核减关闭,场内碎石机及附属设施均已拆除。
3.“机制沙厂”为废弃洗砂厂,并非机制砂场,2020年初建设,该洗砂场租用原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并借用尚然公司供电设施,2020年6月尚然采石公司被断电后一直停产,洗砂设备已拆除。
4.“商混站”为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21年2月,此商混站租用原来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建成混凝土搅拌站一座,至今未生产。
5.关于“王达沟水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GPS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
6.关于“原材料没有完全苫盖”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上述各企业及设施均未生产,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物料未全部覆盖。
7.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加工作业时产生的粉尘等飘落到水库中”问题,情况不属实。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配有洒水车对厂区及运输车辆经过道路洒水降尘。2019年7月24日,铁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家企业生产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TSP),监测结果达标。2021年4月12日,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水塘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标准。
8.关于举报人反映的“洗沙的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水库,污染水质”问题,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洗砂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现场无外排废水渠道和痕迹。
9.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举报人曾向铁岭县生态环境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辽宁省信访局反映过,2018年也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举报人因个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2018年至今原铁岭县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5次收到相关举报。经现场调查,原铁岭县环保局2018年11月对两家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依法对两家企业分别行政处罚1万元,两家企业均已缴纳罚款,并将物料进行有效覆盖。2019年6月,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生产时中转仓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原铁岭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企业罚款已缴纳,并改正违法行为。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分别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和3万元。二是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环评、验收要求,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企业恢复生产后,铁岭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8月4日对企业粉尘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妥善解决该案件投诉问题,经多方协商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熊官屯镇政府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县整改办正在收集佐证材料并进行行业部门确认,同时按照要求履行销号程序。准备再次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   熊官屯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9 第八批X2LN202104130024 银州区铁岭县腰堡镇辽宁专业车生产基地迅驰大道5-3号1-2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38号农业科学院和东升种苗有限公司、银州工业园区辽海路38号逸添丰木业有限公司、银州区经济开发区茨榆台养殖场西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银州区经济开发区茨榆台分场七新线西安格斯牧业、经济开发区官台工业园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均存在非法使用燃煤锅炉的问题。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6家企业中4家位于铁岭县辖区,分别是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铁岭市安格斯牧业、建华建材(铁岭)有限公司。4月15日,经开发区、铁岭县生态分局调查核实,4家企业不存在非法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1.铁岭艾克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存在1台4吨燃气锅炉和1台4吨生物质热风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企业无燃煤锅炉。
2.铁岭胜利牧业养殖场,企业存在2台4吨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2台锅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企业无燃煤锅炉。
3.铁岭市安格斯牧业与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同一厂区,安格斯牧业无锅炉,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1台6吨生物质锅炉,环评手续已审批、正在进行验收,锅炉环保设施齐全。2家企业无燃煤锅炉。
4.建华建材(铁岭)有限公司,企业存在1台25吨燃煤锅炉和1台1吨生物质锅炉。两台锅炉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目前,生物质锅炉未使用;25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已安装有大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未发现非法使用燃煤锅炉情况。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4家企业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10 第九批X2LN202104140051 铁岭县李千户镇铁岭县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并将生产废水直排至墙外排水沟内,流入河中,污染河流。 铁岭市 铁岭县 2021年4月15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不稳定,生化池曝气系统虽每半小时曝气一次,但是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关于“德士捷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排至墙外排水沟内,流入河中,污染河流。”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生产废水直排现象,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及明渠内无排水迹象。经核实,企业正常排水时,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东侧长约120米明渠,后经长约1.5公里明渠进入恶龙河,明渠采用石块、水泥、防水布建设。4月15日,经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恶龙河企业排放口下游进行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未发现河流被污染情况。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11 第十批X2LN202104150076 2009年,铁岭县横道河子满族乡横道河子村五组刘*斌毁掉山林树木及林地40亩,严重破坏山林植被。张*在大石沟口破坏耕地10亩开石场,刘*斌、张*平在西山果园开石场,严重破坏山林植被与生态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为12年前的问题,当时现场情况无法查实。4月16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铁岭县横道河子满族乡横道河子村五组刘*斌毁掉山林树木及林地40亩,严重破坏山林植被”问题。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地块存在破坏山林植被情况。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张*在大石沟口破坏耕地10亩开石场”问题。经现场调查,大石沟无采石场,但有一处采土场,已停产多年,名为铁岭横道诚心采土场。有采矿许可证及荒山承包合同书,采土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2年4月25日-2013年4月25日;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02年6月30日-2032年6月30日,承包期限30年,不存在破坏10亩耕地开石场情况。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刘*斌、张*平在西山果园开石场,严重破坏山林植被与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并与当地村民确定西山果园位置,未发现开采石场迹象,该果园有承包合同,尚在承包期内,现果园内栽种苹果、李子等果树。
铁岭县横道河子镇将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涉嫌毁林、破坏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横道河子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12 第十一批D2LN202104160079 铁岭县凡河新区浅水湾凤五居小区南门的鸿玉鲜烧烤,排风机噪声扰民,夜间尤其严重。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声 4月18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鸿玉鲜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排风机由于部件老化,运行时确有噪声产生,商户立即对排风机进行检修,检修后噪音明显减小。4月19日,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排风机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商户巡查监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噪音扰民现象。 鸿玉鲜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排风机由于部件老化,运行时确有噪声产生,商户立即对排风机进行检修,检修后噪音明显减小。4月19日,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排风机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13 第十二批X2LN202104170051 铁岭县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长年排放有毒污水,污染地下水,影响下游村庄居民生活。举报人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2021年4月1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德士捷公司长年排放有毒污水,污染地下水,影响下游村庄居民生活”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无排水迹象。4月18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企业下游村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2.关于“举报人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经查阅2019年至今信访投诉记录,县生态环境部门仅在2019年10月接到一次有关该企业的信访投诉,反映“德士捷公司排放废水污染河流”问题,根据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铁县环监水字(污水)2019WS055),结果显示废水达标排放。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14 第十二批X2LN202104170021 铁岭县凡河镇沙山村刘*新养猪场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4月1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刘*新养猪场位于铁岭县凡河镇沙山子村,现有生猪存栏350头,属养殖专业户,养殖户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堆粪场180平方米,储污池360立方米,粪便发酵后还田,污水定期清运还田。现场检查时,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粪污随意倾倒现象,但由于堆粪场内暂存粪污较多,确实存在异味。关于举报人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4月26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养殖户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养殖户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近期准备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   凡河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15 第十三批D2LN202104180092 铁岭县镇西堡镇心田堡村居民房屋30米外的铁路变电站电流噪声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噪声 4月1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镇西堡镇心田堡村存在一座铁岭西牵引变电所,隶属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理,距离最近居民约30米。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变电站电流噪声扰民”问题,铁岭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变电站电磁辐射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铁岭县商请该变电所主管部门,加强对变电所运行时维护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铁岭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变电站电磁辐射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镇西堡镇党委、政府,县交通局、县生态分局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16 第十四批D2LN202104190007 铁岭镇蔡牛镇孤家子村李*吉、李*祥、翟*辉、李*祥的基本农田被他人破坏,用于建设房屋。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4月1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不存在破坏基本农田建设房屋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铁岭镇“实为铁岭县,举报人反映的“李*吉、李*祥、翟*辉、李*祥”经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核实,实为3人,两个“李*祥”为同一人。
2.“李*吉、李*祥、翟*辉”3人土地共计0.6648公顷已流转,用于建设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土地使用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非基本农田,已在原铁岭县国土局备案。根据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用途包括临时粮食烘干设施,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在该地块建设一座粮食烘干塔及配套设施用房,该烘干塔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基本农田被他人破坏,用于建设房屋”情况。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合作社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蔡牛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17 第十五批X2LN202104200009 铁岭县东小河村大台山周边大型养猪场,粪便异味扰民,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大型养殖场为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场),位于铁岭县腰堡镇东小河村和荣屯村之间的大台山上,企业饲养生猪,2017年8月建设,2019年12月全面竣工投产,厂区占地838亩,设计年出栏量20万头,现存栏生猪9.6万头,环保和动物防疫相关手续齐全,按照环评要求企业配套建设了粪污、废气处理设施。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铁岭县东小河村大台山周边大型养猪场”属实;“粪便异味扰民,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不属实。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粪便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排放节点均安装了治理设施,包括:猪舍排气口安装水帘除臭设施;沼气净化后经火炬燃烧器燃烧后排放;沼液池周围及场区道路定期喷洒除臭剂。
2021年3月1日、2日,牧原公司委托辽宁浩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天对场区周边的臭气浓度和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水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2021年4月8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辽宁洁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牧原公司(二场)及腰堡镇东小河村进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液还田时在田间产生异味。7月19日,铁岭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牧原公司周边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在山上挖了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用于掩埋粪便,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2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数十个未做防渗的大坑”,实为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环保工程,共计8个处理池,其中:收集池3个、黑膜沼气池4个、沼液储存池1个,所有处理池均采取防渗和封闭措施,粪污经处理后还田,对地下水不造成污染。4月21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场区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粪水通过明渠直排辽河支流的东小河”问题不属实。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有雨污分流系统,雨水通过明渠流经西小河后汇入辽河。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还田,污水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无污水排口,且企业周边无污水排放痕迹。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督察投诉内容,该案件已经具备销号条件,但由于督察后再次接到关于该公司信访投诉件,我县对该企业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确保案件整改到位不再反弹。
县生态分局要求牧原公司继续整改,一是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沼液还田标准操作,确保土地消纳能力与沼液量相匹配;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依据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沼液还田耕地土壤和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
针对牧原公司情况,我县多次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并召开协调会和约谈。县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于12月2日联合发函对铁岭牧原公司及总部提出相关要求(见附件)。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后我县将对整改结果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即履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和行业部门确认程序,确保案件达到销号条件。
  腰堡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18 第十五批D2LN202104200055 铁岭县凡河新区莲花湖小区42栋负一层的自来水二次加压设备,24小时运转,噪声扰民,举报人曾拨打铁岭12345,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噪声 2021年4月9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调查核实,确有震动、噪音扰民现象。投诉人反应的地点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莲花湖小区42栋,楼盘开发商为铁岭盛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湖小区42栋,1楼2楼为两层门市房,3层以上为普通住户,该栋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位于地下负一层,门市房的正下方,加压泵站共6个自动稳压泵,根据用水量自动调解启动水泵数量。加压泵站隔音、减震措施不完善,确有震动、噪音现象。通过对该楼业主走访,1、2层门市房震动明显,3楼个别时段有略微震感,4楼无人居住,5楼6楼无震感。
关于“举报人曾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2019年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曾接到相关投诉,为解决投诉问题该小区物业对加压泵站建设了隔音房,但是减震隔音效果有限。
莲花湖小区物业公司已委托铁岭市金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已对加压泵房四周增加岩棉进行隔音,管道用木材支撑固定减少与楼体连接碰撞。4月15日,新区综合执法与县生态分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噪音问题已减少,泵站工作产生的震动问题已解决,整改效果明显。4月22日,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噪音震动监测,震动噪声排放达标。 莲花湖小区物业公司已委托铁岭市金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已对加压泵房四周增加岩棉进行隔音,管道用木材支撑固定减少与楼体连接碰撞。4月15日,新区综合执法与县生态分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噪音问题已减少,泵站工作产生的震动问题已解决,整改效果明显。4月22日,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噪音震动监测,震动噪声排放达标。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19 第十六批X2LN202104210108 铁岭县李千户镇花豹冲村航空发动机露天测试平台,测试发动机,声音巨大,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噪声 4月22日,经铁岭县检查组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简称606所),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花豹冲村。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土地、环保手续齐全。606所露天实验项目测试飞机发动机,均为间断性调试,生产时间不固定,606所内部有相关音量测试数据,涉及军工机密,无法提供具体材料。2018年中央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以后,606所已将花豹冲村整体动迁。606所每次试车前,都通过信息方式告知李千户镇政府,由李千户镇政府通知村里,通过广播的方式告知村民。近期,606所未生产,无法进行噪音监测。
关于举报人反映“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2019年以来,铁岭县曾接到4次关于“606所噪音扰民”的信访投诉,均已协调解决。
2021年4月13日,铁岭县生态分局、李千户镇及企业代表,在李千户镇政府召开关于606所噪音问题协调会,会上606所做出承诺,一是生产测试前,提前通知李千户镇政府,由镇政府通知周边村屯;二是减少夜间生产测试,避免噪音扰民;三是保证动迁范围内的居民,全部动迁;四是确保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噪音污染防治设施。 2021年4月13日,铁岭县生态分局、李千户镇及企业代表,在李千户镇政府召开关于606所噪音问题协调会,会上606所做出承诺,一是生产测试前,提前通知李千户镇政府,由镇政府通知周边村屯;二是减少夜间生产测试,避免噪音扰民;三是保证动迁范围内的居民,全部动迁;四是确保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噪音污染防治设施。县生态分局于2021年?月?日再次对其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 第十六批X2LN202104210107 1.铁岭县云盘村村委会将王达沟西山承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开采,且存在违法越界开采行为。2.铁岭市铁岭县熊关屯乡王达沟水库上游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尚岩采石有限公司、原新东方采石场、机制沙厂、商混站的石粉、石料没有完全苫盖,加工作业时粉尘等飘落到水库和农田中,且洗沙废水直排水库,采石机械废机油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大气、生态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熊官屯镇云盘沟村王达沟西山有3家采石场,分别为辽宁中材矿业有限公司(原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华星碎石场,3家企业均有开采资质,辽宁中材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2021年8月到期,企业于2020年11月停产至今。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铁岭县华星碎石场2020年11月被县政府核减关闭,并停止开采,企业生产期间采矿手续齐全。3家企业在2018年生产期间确实存在越界开采情况,2018年3家企业曾因越界开采问题被县自然资源局立案处罚。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为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粉尘、噪音等排污节点均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11月至今,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尚岩采石有限公司、原新东方采石场”2019年11月8日,铁岭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意见将2家企业核减关闭,尚然公司场内碎石机及附属设施均已拆除。原新东方采石场(铁岭县华星碎石场),被核减关闭后企业变压器已拆除,现场无人看守,不具备生产条件。
3.“机制沙厂”为废弃洗砂厂,并非机制砂场,2020年初建设,该洗砂场租用原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并借用尚然公司供电设施,2020年6月尚然采石公司被断电后一直停产,洗砂设备已拆除。
4.“商混站”为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21年2月,此商混站租用原来尚然采石公司场地,建成混凝土搅拌站一座,至今未生产。
5.关于“王达沟水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铁岭县水利局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王达沟水库”,实为两家企业东侧的一处水塘,距离两家企业距离约700米,GPS测量水面面积约为3亩。
6.关于“石料没有完全苫盖”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物料未全部覆盖。
7.关于“加工作业时粉尘等飘落到水库和农田中”问题,情况不属实。上述各企业和生产设施均未进行生产、运输、施工作业,未发现有粉尘产生。
8.关于“洗沙废水直排水库,采石机械废机油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洗砂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现场无外排废水渠道和痕迹。中原公司在厂区内自建一座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内存有2桶废机油共计220公斤,现场未发现有废机油渗漏痕迹。4月22日,县疾控部门对企业下游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问题一: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手续齐全,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生产、经营。
问题二: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和铁岭县山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分别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和3万元。二是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环评、验收要求,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自行检测。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针对督察案件中反映的“中远采石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中远采石有限公司涉嫌厂区内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全部覆盖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万元。企业恢复生产后,铁岭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8月4日对企业粉尘和噪声排放情况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妥善解决该案件投诉问题,经多方协商投诉人已签订息访协议。熊官屯镇政府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县整改办正在收集佐证材料并进行行业部门确认,同时按照要求履行销号程序。准备再次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   熊官屯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1 第十六批D2LN202104210063 1.有人在新城区凡河镇城南堡村耕地内抽沙子,导致几十亩耕地被破坏。2.新城区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厂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将污水排到厂外的耕地,污染地下水。 铁岭市 铁岭县 水、生态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凡河镇城南堡村确实存在采砂坑一座,且存在破坏耕地情况。2019年9月经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聘请专家组对破坏现场进行鉴定,结论为损毁一般耕地28.24亩,损毁程度非常严重。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的规定,因凡河镇城南堡村采砂坑破坏一般耕地超过10亩,2019年9月铁岭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案件移交至铁岭县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2020年9月23日,经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公安局核实,由于涉案嫌疑人已经出逃,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德士捷公司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关于“德士捷公司直接将污水排到厂外的耕地,污染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污水直排厂外的耕地现象,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及明渠内无排水迹象。经核实,企业正常排水时,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东侧长约120米明渠,后经长约1.5公里明渠进入恶龙河,明渠采用石块、水泥、防水布建设。4月18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企业下游村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未发现污染地下水情况。
问题一:
铁岭县凡河镇已在城南堡村采砂坑周围设置围挡和警示牌,禁止倾倒垃圾,并由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制定恢复治理方案,由凡河镇具体组织实施。现在该采砂坑面积约32亩,恢复原貌需要土石方约50万立方米。截止6月30日,凡河镇已对该洗砂坑恢复治理约9.5亩,回填约10万立方米土方。继续加快回填进度,保证此项工程在10月末前完成。
问题二: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问题一:截止10月31日,凡河镇已完成对该洗砂坑恢复治理,共计32亩,回填51万立方米土方。
问题二: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凡河镇党委、政府,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22 第十七批X2LN202104220052 铁岭市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凡河支流。 铁岭市 铁岭县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关于“德士捷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凡河支流”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恶龙河为凡河支流。
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无排水迹象。4月15日,经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恶龙河企业排放口下游进行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23 第十七批X2LN202104220040 铁岭县隋荒地村有一处占地100多亩的养鸡厂,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4月2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养鸡场为铁岭县铁盈养殖场,位于铁岭县阿吉镇隋荒村,该养鸡场分为南北2个场区,南场区占地160亩,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末投入生产。北场区已建成,占地80亩,2021年1月初开始养殖,一共建设13个鸡舍,每栋鸡舍1600平方米,今年3月份出栏种鸡14万只,现存栏7.8万肉鸡。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5月2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查公司对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北场区,无堆粪场,养殖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在鸡舍两侧。同时发现,该养殖场1台4吨生物质锅炉无环评审批手续。

1.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铁盈养殖场涉嫌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6万元。
2.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铁岭县铁盈养殖场涉嫌生物质锅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处以生物质锅炉投资额4%的行政处罚0.6万元。
3.铁岭县农业农村局要求企业按照畜禽养殖管理要求建设标准粪污暂存场,并抓紧办理生物质锅炉环保手续。目前,粪污暂存场正在建设,预计6月末建设投入使用,并已办理生物质锅炉环评手续。
罚款已缴纳,粪污暂存场已建设投入使用,并已办理生物质锅炉环评手续。   阿吉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4 第十七批X2LN202104220021 银州区盛峰嘉苑一期老街里小串烧烤店,夜间油烟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2021年4月23日,举报反映的“银州区盛峰嘉苑”实际属地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烧烤店名为“老街里烧烤”,该商户油烟净化设施齐全,经检测油烟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市开发区盛峰嘉苑小区“老街里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2020年7月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烧烤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油烟排放达标。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烧烤店昼间夜间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5月7日夜间,对该烧烤店复核时发现,该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出现故障,未能正常使用,油烟存在直排情况。 5月7日,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已要求该烧烤店停业整改,立即维修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该烧烤店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设备维修完毕,正常使用。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25 第十七批D2LN202104220063 举报人之前来电,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此次来电补充信息称目前反映的问题已办结,但办理情况和实际不符,2018年也曾向督察组反映过,铁岭县环保局均答复称被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称案件已完结,事实是从2018年至今该问题一直无人处理,且近期铁岭县公安局联系举报人,让举报人撤销上访,如继续上访就要告举报人敲诈勒索。 铁岭市 铁岭县 其他 4月2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为铁岭县第三批群众举报案件,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通过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均已逐项回复。
2.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铁岭县接到过与本轮督察“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相似信访案件,经铁岭县各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回复。并于2018年、2019年分别对举报内容中企业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企业已改正了违法行为。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县公安局联系举报人”问题。经县公安局核实,4月17日省下沉督察组对“受理编号D2LN202104120028”信访案件现场核查时,有人对下沉督察组车辆进行了拦截,熊官屯镇将有关情况反馈给铁岭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为了解拦车人员诉求是否属公安机关管辖范畴。2021年4月19日铁岭县公安局联系拦车人员到局里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其上访诉求内容并不属公安局管辖范畴,同时建议拦车人员可以到法院咨询解决其诉求问题,并不存在举报人所述的“继续上访就要告举报人敲诈勒索”的情况。
  熊官屯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26 第十八批X2LN202104230083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每天燃烧、加工大量汽车废旧轮胎,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4月24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1.关于“金哲公司每天燃烧、加工大量汽车废旧轮胎,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2.关于“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企业2019年7月建成投产至今,县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关于该企业投诉13次,其中2019年8月投诉1次,2020年1月、2月、12月投诉3次,2021年4月投诉9次。针对投诉问题,共计对金哲公司废气排放情况检测7次,其中2020年1月检测结果臭气浓度超标。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金哲公司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9月、12月及2021年3月,对金哲公司臭气浓度、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27 第十九批X2LN202104240026 银州区盛丰佳苑一期老街里小串烧烤店,夜间营业时烧烤油烟直排,油烟扰民。夏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声 2021年4月23日,举报反映的“银州区盛峰嘉苑”实际属地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烧烤店名为“老街里烧烤”,该商户油烟净化设施齐全,经检测油烟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市开发区盛峰嘉苑小区“老街里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2020年7月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烧烤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油烟排放达标。烧烤店门前道路狭窄,不具备占道经营条件,现场检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烧烤店昼间夜间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烧烤店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现场检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烧烤店昼间夜间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28 第二十批D2LN202104250049 铁岭县浅水湾社区凤翔小区5号楼楼下佛店经常在店门前烧纸,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4月26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佛店未营业,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凤翔居菩心禅语工艺品店,主要从事工艺品、纸、香销售。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门前有焚烧器具,确实存在门前人行道烧纸问题。
4月26日,凡河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告知铁岭县凤翔居菩心禅语工艺品店禁止运输、售卖冥纸冥币,并没收了店外焚烧器具。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凡河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经营出售冥纸冥币和烧纸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4月26日,凡河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门,告知铁岭县凤翔居菩心禅语工艺品店禁止运输、售卖冥纸冥币,并没收了店外焚烧器具。目前,该佛店已出兑,不再经营此类行业。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29 第二十批D2LN202104250006 两年来,铁岭市铁岭新区新台子镇八里庄村,铁岭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皂角生产脂肪酸,产生的工业废水在夜间用车辆运至老来河排放,污染河流。近期,由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企业已经停产。 铁岭市 铁岭县 2021年4月26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铁岭县不存在老来河,两年来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全部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管网后排入岭南污水处理厂,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万泉河,万泉河水质2018年8月份以来水质持续达标。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台子镇八里庄村,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产废水生产工艺为脂肪酸工艺,原料来自九三集团生产植物油副产品皂角,脂肪酸生产时有废水产生。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不存在“工业废水在夜间用车辆运至老来河排放,污染河流。”情况。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近期由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企业已经停产”问题。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是由九三集团生产时产生的副产品皂角,因九三集团2021年4月19日检修停产,导致金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不足于4月20日停产。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0 第二十二批X2LN202104270092 铁岭县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2021年4月2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日常监管期间未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情况,但是本次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基本属实,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不稳定,生化池曝气系统虽每半小时曝气一次,但是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关于“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无排水迹象。4月15日,经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恶龙河企业排放口下游进行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4月18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企业下游村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1 第二十二批X2LN202104270091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桃李沟路第11号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 铁岭市 铁岭县 其它 4月2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主要产品换挡器、拉线、换挡杆,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要求,并正常运行。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铁市环审函【2014】23号)和验收手续(铁市环验函【2015】28号),企业2021年3月3日扩建,环评已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17号),2021年4月6日取得验收检测报告,正在组织专家论证。 铁岭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环评手续已完成验收。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2 第二十二批X2LN202104270010 凡河新城区泰山路88号淮海人家南区17号楼北侧鑫圣源浴宫,中央空调和锅炉噪音扰民,经营时产生的废气,直排到居民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铁岭市 铁岭县、昌图县、开原市 大气、噪声 2021年4月28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鑫圣源浴宫,位于凡河新区秦淮人家小区,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5米。
1.举报反映的“中央空调噪音扰民”问题,浴池的空调外挂机早已拆除,已不存在中央空调噪音扰民情况。但是浴池距离居民较近的位置有2条换气排风管道,启动时噪声较大。
2.举报反映的“锅炉噪音扰民”问题,一是浴池建有1台0.3吨天然气锅炉用于汗蒸房提供蒸汽,运行时噪声较小。二是锅炉房内有浴池供水用的水泵4台,运行时有噪音产生。
3.关于举报反映的“经营时产生的废气,直排到居民区”问题,浴池产生废气的设施为1台0.3吨天然气锅炉,锅炉排气口位于浴池东侧墙外,该锅炉属于小型清洁能源锅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锅炉不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气直排居民区情况。
4月29日白天和30日夜间,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浴池附近居民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浴池噪声排放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
2021年5月2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对鑫圣源浴宫噪声扰民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7日内完成整改。鑫圣源浴宫已联系第三方环保公司对其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地点加装隔音降噪设备,浴池已按期完成整改。5月12日,该浴池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其噪声排放情况再次检测,噪声达标排放。 2021年5月2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对鑫圣源浴宫噪声扰民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7日内完成整改。鑫圣源浴宫已联系第三方环保公司对其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地点加装隔音降噪设备,浴池已按期完成整改。5月12日,该浴池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其噪声排放情况再次检测,噪声达标排放。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33 第二十三批X2LN202104280087 铁岭县金哲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4月29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
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4 第二十三批X2LN202104280092 河南南阳牧原公司在铁岭县、昌图县、开原市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大气 4月30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铁岭县辖区内共有7座牧原公司养殖场,各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齐全,符合环评要求,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具体情况如下: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铁岭县辖区内共建有7座规模养殖场,分别为腰堡镇1座、蔡牛镇1座、镇西堡镇1座、阿吉镇4座。设计年出栏量共计165万头,现存栏生猪共计31.15万头,环保和动物防疫相关手续齐全,按照环评要求企业配套建设了粪污、废气处理设施。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污水直排,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问题。各养殖场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环保工程,粪污经干湿分离,分离后干粪进入固废间暂存后用于制作有机肥;分离后污水经收集池、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处理工序后还田,各处理池均采取防渗和封闭措施。4月30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已对各养殖场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企业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场区周边土壤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检测结果,未发现各养殖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情况。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排放节点均安装了治理设施,包括:猪舍排气口安装水帘除臭设施;沼气净化后经火炬燃烧器燃烧后排放;沼液池周围及场区道路定期喷洒除臭剂。企业厂界臭气浓度,经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检测和牧原公司自行委托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液还田时在田间产生异味。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督察投诉内容,该案件已经具备销号条件,但由于督察后再次接到关于该公司信访投诉件,我县对该企业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确保案件整改到位不再反弹。
县生态分局要求牧原公司继续整改,一是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沼液还田标准操作,确保土地消纳能力与沼液量相匹配;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依据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沼液还田耕地土壤和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
针对牧原公司情况,我县多次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并召开协调会和约谈。县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于12月2日联合发函对铁岭牧原公司及总部提出相关要求(见附件)。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后我县将对整改结果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即履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和行业部门确认程序,确保案件达到销号条件。
  腰堡镇党委、政府,蔡牛镇党委、政府,镇西堡镇党委、政府,阿吉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5 第二十四批X2LN202104290031 铁岭市经济开发区铁岭安格斯牧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污染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4月30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未发现铁岭安格斯牧业存在燃煤锅炉,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安格斯牧业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官台分厂团山沟,1997年建设,主要养殖奶牛,现存栏400余头。企业原有1台2吨燃煤锅炉,于2018年已拆除,安格斯牧业现无锅炉。经调查铁岭市安格斯牧业与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同一厂区,铁岭北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存在1台6吨生物质锅炉,2020年10月铁岭县环保局审批,现处于自主验收阶段,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生物质锅炉正常使用中,锅炉环保设施齐全,锅炉房内堆存有生物质燃料,厂区内未见煤,也没有发现锅炉燃煤迹象。 开发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6 第二十四批X2LN202104290006 铁岭县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2021年4月30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日常监管期间未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情况,但是本次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基本属实,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不稳定,生化池曝气系统虽每半小时曝气一次,但是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关于“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无排水迹象。4月15日,经铁岭县环境监测站对恶龙河企业排放口下游进行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4月18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企业下游村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7 第二十五批D2LN202104300068 刘*和张*钢在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破坏村内土地30余亩建房子。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5月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2处地块位于铁岭县蔡牛镇孤家子村,实际面积为18.972亩,并非“30余亩”,土地备案手续齐全,不存在“破坏村内土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反映的“刘*”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设施农业用地0.6公顷(9亩),2016年9月12日在原铁岭县国土资源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用于建设铁岭县旺谷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及配套用房,并非违法破坏土地建设房屋。
2.举报反映的“张*钢”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设施农业用地0.6648公顷(9.972亩),2017年12月22日在原铁岭县国土资源局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用于建设铁岭县联兴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及配套用房,并非违法破坏土地建设房屋。
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合作社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蔡牛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38 第二十五批X2LN202104300060 城南开发区次榆台镇杏树沟铁岭台子山风电场的风电设备距离居民区不足500米,噪音、辐射扰民。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噪声 5月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风电设备权属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铁岭经济开发区分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次榆台分场杏树沟南侧台子山上,共建有5座风电机组,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具体情况如下:
1.受风电机组影响的房屋有2处,其中一处为榛子园看护房,现无人居住,距离风电机组约240米,不满足环评要求500米的防护距离,风电公司已对该户予以经济补偿;另一处为杏树沟居民区内一住户,距离风电机组约474米,不满足环评要求500米的防护距离,风电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影响该住户的一台风电机组停运。其余住户距离风电机组均在500米以上。
2.关于“噪音、辐射扰民”问题,5月7日,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在风电设备运行时对杏树沟居民区噪声影响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噪声达标。关于“辐射扰民”问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压在100kV以上的输变电系统属于电磁辐射项目,本项目输电线路未达到国家规定的100kV,因此不进行电磁辐射评价,不存在辐射扰民情况。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经调阅各环保投诉平台信息,2020以来仅有1次该信访问题投诉,投诉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此问题将与本案件一并调查处理,现已完成信访回复。
开发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风电企业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风电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影响该住户的一台风电机组停运。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39 第二十五批X2LN202104300001 举报人对铁岭县凡河镇沙山村刘*新养猪场污染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表示该养殖场目前依然随意排放污水,掩埋猪粪,污染地下水。 铁岭市 铁岭县 4月1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刘*新养猪场位于铁岭县凡河镇沙山子村,现有生猪存栏350头,属养殖专业户,养殖户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堆粪场180平方米,储污池360立方米,粪便发酵后还田,污水定期清运还田。现场检查时,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随意排放污水,掩埋猪粪”现象,但由于堆粪场内暂存粪污较多,确实存在异味。关于举报人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4月26日铁岭县疾控中心对养殖户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养殖户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废弃物,减少堆粪场内粪污暂存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做无害化处置,防止异味扰民。近期县生态分局准备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凡河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40 第二十六批X2LN202105010022 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花园小区D区东侧孙记串坊,油烟和噪音严重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声 5月2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孙记串坊,位于铁岭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现场检查发现该串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白钢管道高空排放,但是排风管道与楼顶连接处出现断裂,排风时存在噪声。 5月3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对该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户在7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管道断裂处进行修复,该商户已按期完成整改。同时,该商户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油烟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该商户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5月3日,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对该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户在7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管道断裂处进行修复,该商户已按期完成整改。同时,该商户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油烟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41 第二十六批X2LN202105010007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工业园区桃李沟路15号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期大量烧制废轮胎,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气味刺鼻,且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5月2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长期大量烧制废轮胎,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气味刺鼻,且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生产时产生6种大气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炭黑,其中有毒有害气体为硫化氢,产排量较小。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
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未发现企业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现象,但是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2 第二十七批X2LN202105020027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治污设施不运行,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1.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治污设施不运行,烟囱排放大量黑色浓烟,异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2.关于“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直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企业2019年7月建成投产至今,县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关于该企业投诉13次,其中2019年8月投诉1次,2020年1月、2月、12月投诉3次,2021年4月投诉9次。针对投诉问题,共计对金哲公司废气排放情况检测7次,其中2020年1月检测结果臭气浓度超标。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金哲公司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9月、12月及2021年3月,对金哲公司臭气浓度、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3 第二十七批X2LN202105020024 懿路工业园区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烟囱冒黑烟,粉尘及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金哲公司生产时烟囱冒黑烟,粉尘及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4 第二十八批D2LN202105030056 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辽宁汇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扬尘及噪声扰民,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院内及门外,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声 5月4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调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汇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汇昌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汇昌公司租用该处厂房,生产建筑装饰材料。原料有泡沫板,罩面砂浆、水泥、砂子,生产设备有切割机、刮泥机、雕刻机,企业属季节性生产,每年5月至8月生产大约80天,企业生产全部在厂房内完成。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切割机、雕刻机床、刮泥机均未使用,无法核实噪声情况。汇昌公司厂区东北侧有一处垃圾堆存点,垃圾中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刮风天气时容易产生扬尘。
关于“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由于汇昌公司门前道路出现路面损坏情况,当运输车辆经过时发生颠簸,产生噪音。
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求该企业,一是待企业恢复生产后,要求其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噪声达标方可继续生产,否则停产整改。二是要求企业对垃圾堆放点定期清理转运,防止扬尘扰民。
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已在汇昌公司门前道路破损路段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识牌,将于5月14日前启动该路段道路修复工程。并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目前企业按照要求对院内垃圾完成了清理,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已在汇昌公司门前道路破损路段设立“减速慢行”及“禁止鸣笛”标识牌,并对道路进行了修复。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5 第二十八批X2LN202105030003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 5月3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金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哲公司),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2019年3月建厂,7月投产,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经裂解炉燃烧裂解后冷却产生成品,主要产品为裂解油、炭黑、钢丝。企业易产生扬尘的产品为炭黑,有固定存放库房。
关于“生产时排放大量浓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设计年加工30000吨废旧轮胎,厂区现存轮胎1200吨。企业有2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车间生产时产生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排放“黑色浓烟”现象,5月12日铁岭县生态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根据检测结果,企业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和扬尘污染情况。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和1条建议,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剩余1项;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在企业限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测。
同时,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金哲公司对车间及库房实行封闭作业,并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检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铁岭县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金哲公司“5月12日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超标”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限制生产,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二是我县聘请专家对该企业现场踏勘,并提出5点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已全部完成。三是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县生态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9月26日县生态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到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于9月30日缴纳罚款,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2021年8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6 第二十九批D2LN202105040050 铁岭县恒道河子镇垃圾填埋厂,风吹垃圾遍地都是,污染生态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生态
5月5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县横道河子镇垃圾填埋场,位于横道河子村西沟,占地面积5.12亩,容量10000立方米,用于处理镇内居民生活垃圾。横道河子镇委托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将各村收集中转的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在日常管理中,场内垃圾一直使用苫布遮盖,并安排专人对垃圾场周边环境及苫布覆盖情况进行看护管理,及时覆盖苫布和捡拾垃圾。
关于“风吹垃圾遍地都是”问题。经调查核实,由于春季风大,导致覆盖的苫布被有部分被风吹开,导致存在垃圾倾倒及填埋时少量轻质垃圾吹散的现象。
横道河子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周边被风吹散的轻质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对垃圾场的巡逻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对保洁公司的协调管理,确保倾倒垃圾时不再出现遗留和散落问题。 横道河子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周边被风吹散的轻质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对垃圾场的巡逻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对保洁公司的协调管理,确保倾倒垃圾时不再出现遗留和散落问题。   横道河子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 市住建局    
47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80 铁岭县懿路工业园桃李沟路第11号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产生的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其它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情况不属实。企业已办理环评审批(铁市环审函[2014]23号)和验收手续(铁市环验函[2015]28号),企业2021年3月3日扩建,环评已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17号),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6月4日已取得验收手续。
2.关于“圣加伦公司产生的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需要电镀的产品委托鞍山华亿公司进行,生产过程中无酸洗工艺,不存在“酸洗废水直排下水道”情况。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8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76 铁岭县新台子镇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和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污染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大气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不存在“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情况。
2.关于“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49 第三十批X2LN202105050009 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非法生产多年,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合。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其它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非法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圣加伦公司确为中德合资企业,2009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与申鑫福公司环评文件一致,圣加伦公司使用申鑫福公司环评于2009年10月投产。直到2014年圣加伦公司改扩建,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5年取得改扩建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非法生产多年问题。
2.关于“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未发现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倾倒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乳化液废机油到处倾倒”情况。
3.关于“圣加仑公司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合”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于2019年10月,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二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已完成整改 2021年7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0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23 铁岭县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2020年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异味扰民。将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偷埋放在厂区的后山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土壤,大气,其他污染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4年生产期间,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无验收手续,2015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
2.关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不存在“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雨水管网”情况。
3.关于“圣加伦公司2020年使用铸造锅炉露天生产”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4.关于“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直接排放,车间内确实存在异味。
5.关于“圣加伦公司将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偷埋放在厂区的后山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收集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对企业后山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偷埋危险废物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偷埋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偷埋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情况。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二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已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听证)告知书》拟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目前,该企业已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听证,6月16日举行听证会。因案情较为复杂,市生态环境局拟于6月30日召开案审会。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已完成整改。 2021年7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1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60 铁岭市依路工业园区内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环评审批手续与实际不符合,利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进行生产。 铁岭市 铁岭县 其他污染 5月7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验先投”问题,情况属实。经核实,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4年生产期间,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无验收手续,2015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
2.关于“环评审批手续与实际不符合,利用德资企业圣加伦做掩护,进行生产”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2019年10月企业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二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三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已完成整改 2021年7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2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13 清河区博润澜庭小区二期,堕落山龙虾、鑫哃顺韩馆、麦田手工店,油烟、噪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音 5月7日,经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堕落小龙虾、明顺家韩餐馆、麦田手工面条,3家店铺位于博润澜庭小区二期西侧门市房,楼上为高层住宅楼。现场检查发现,3家店铺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但排风管道运行时确有噪声产生。 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要求3家店铺,对排风管道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油烟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预计5月末完成整改及检测工作。同时,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3家店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已完成整改并检测。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53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07 银州区盛峰嘉苑一期老街里小串烧烤店,夜间油烟及噪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未发现油烟直排和占道经营现象,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市开发区盛峰嘉苑小区老街里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齐全,正常运行状态,2020年7月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烧烤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油烟排放达标。该烧烤店门前道路狭窄,不具备占道经营条件,现场检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烧烤店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烧烤店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烧烤店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54 第三十一批X2LN202105060059 铁岭县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无环评验收手续。 铁岭市 铁岭县 其他污染 5月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关于“德士捷公司无环评验收手续”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2011年进行了扩建,在厂区内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浆化罐、压缩机、碾压机、2台4吨燃煤锅炉及焙烧炉等设备,并新增2种产品。上述设备和工艺均未办理环评手续,2018年只对2001年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5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4 铁岭市凡河新区物流城富隆石材将生产垃圾偷排至附近农田与河边,污染环境。 铁岭市 铁岭县 土壤 5月11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举报人反映的富隆石材实为铁岭东北城富隆石材经销处,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物流城T区,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等。
该商户位于物流城园区内,附近无农田和河流。生产垃圾主要是石材加工后的边角废料,已委托给专门的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清运至凡河镇新屯村建筑垃圾排放场。经现场检查,该商户将生产垃圾临时堆放在商户西侧空地上,等待清运,由于垃圾清运人员未能及时清理临时堆放的垃圾,现场确实存在生产废料堆积情况。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清运人员将该商户生产垃圾偷排和随意倾倒现象。
该商户已签订承诺书,承诺生产垃圾日产日清至固定垃圾堆放场。同时,凡河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该商户巡查监管,杜绝生产垃圾临时堆放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该商户已签订承诺书,承诺生产垃圾日产日清至固定垃圾堆放场。   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县生态分局 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56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8 银州区嘉苑一期高层与多层之间的门市房有两家烧烤店,油烟和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铁岭市 铁岭县 噪音,大气 5月8日,经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有3家烧烤店,分别是老街里、醉爱、烧烤食代3家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1.老街里烧烤店,2021年4月23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老街里烧烤店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5月7日夜间,对该烧烤店复核时发现,该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出现故障,未能正常使用,油烟存在直排情况,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当即要求该烧烤店停业整改,立即维修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油烟达标排放。5月8日,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商户已完成整改。
2.醉爱烧烤店,该店铺正在装修尚未营业。
3.烧烤食代烧烤店,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店铺油烟排放及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油烟达标排放,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
4.关于“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本次中央督察期间共接到3次关于老街里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的举报,经开发区委托检测,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达标。
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对3家烧烤店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已完成整改并检测。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市综合执法局    
57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25 1.铁岭县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且将产生的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流入水库,污染水体;2.辽宁圣加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和申鑫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并在铁岭市桃花村山上掩埋废乳化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3.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使用铸造锅炉露天冶炼制造,异味扰民严重。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土壤 5月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辽宁圣加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加伦公司)为中德合资企业,位于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南园区,法定带代表人柯南曼·尚斯顿·德克。2009年圣加伦公司租赁辽宁申鑫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鑫福公司)厂房和办公楼,申鑫福公司2009年4月建成,2010年2月完成环评文件审批,建成至今未投产。2009年至今申鑫福公司为圣加伦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供暖、食堂等。圣加伦公司2009年10月份开始试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换挡器,换挡杆,拉线,回转臂。
1.关于“圣加伦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多年”问题,情况属实。2009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圣加伦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与申鑫福公司环评文件一致,圣加伦公司使用申鑫福公司环评于2009年10月投产。直到2014年圣加伦公司改扩建,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5年取得改扩建验收手续。2021年3月3日圣加伦公司再次扩建,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6日取得了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专家审核,近期即可取得验收手续。综上所述,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
2.关于“圣加伦公司,将产生的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流入水库,污染水体”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各生产工艺中无工业废水产生,个别工艺需要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需要电镀的产品委托鞍山华亿公司进行,生产过程中无酸洗工艺,不存在“酸洗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入雨水管网”情况。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随后进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流入水库,污染水体”情况。
3.关于“圣加仑公司和申鑫福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于2019年10月,在机械加工生产工艺中为优化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乳化液和切削油,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乳化液和切削油的废铁屑,经铁屑压块机挤压后产生了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
4.关于“圣加伦公司在铁岭市桃花村山上掩埋废乳化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铁岭市不存在“桃花村”,圣加伦公司所在位置为铁南园区桃李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入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危废收集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协议,将危险废物外委处置。经现场检查,2019年外委处置危险废物1.7吨,企业危废间现存危废1.7吨,今年3月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并上报了危废管理计划。经执法人员对企业后山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掩埋危险废物痕迹,经对附近居民走访,附近居民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偷埋危险废物情况。综上所述,该企业不存在“掩埋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
5.关于“圣加伦公司使用铸造锅炉露天冶炼制造”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不存在铸造锅炉,未发现露天冶炼情况。企业建有6台电加热取暖锅炉,环保手续齐全。
6.关于“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染物直接排放,车间内确实存在异味。
铁岭县针对上述问题,一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已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听证)告知书》拟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目前,该企业已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听证,6月16日举行听证会。因案情较为复杂,市生态环境局拟于6月30日召开案审会。二是铁岭县生态分局对企业涉嫌“产生废乳化液和废切削油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经与市局专家沟通,该问题不需补充环评,可以在验收意见中进行论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三是圣加伦公司2009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未取得环评验收手续生产多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法律追诉期,铁岭县生态分局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四是铁岭县生态分局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按时进行危废申报、填报管理计划、及时转移处置。 罚款已缴纳并完成整改。 2021年7月底 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8 第三十二批X2LN202105070038 铁岭县李千户镇德士杰化工有限公司,无环评验收手续,无任何环保设施,化工废水直排,气味扰民。 铁岭市 铁岭县 水,大气 5月8日,经铁岭县案件处理组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士捷公司),位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李千户村,产品为β-分子筛,设计年产8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经过配置、晶化、过滤、水洗、交换、再次水洗、干燥、焙烧等工序制成β分子筛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企业2001建成,同年通过环评审批,2002年正式投产,2018年通过自主验收。企业于2020年8月30日停产至今。
1.关于“德士捷公司无环评验收手续”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企业2011年进行了扩建,在厂区内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浆化罐、压缩机、碾压机、2台4吨燃煤锅炉及焙烧炉等设备,并新增2种产品。上述设备和工艺均未办理环评手续,2018年只对2001年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2.关于“德士捷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化工废水直排,气味扰民”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德士捷公司建有配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设计建设,建有中和池4座,调解池4座,生化池6座,共计容积约4600立方米,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恶龙河。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企业2020年6至8月生产废水约850吨储存在污水处理池中,至今未外排,排污口无排水迹象,未发现“化工废水直排,气味扰民”现象。
一是处理企业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月11日,县生态分局针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二是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我县已责令德士捷公司将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目前,企业不符合环评文件的设备设施全部拆除。
三是处理现存废水。企业共存有生产废水约2450吨,其中未进行处理的约1450吨,进行生化处理的约1000吨。未处理的废水已委托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运,实际转运量为1481.48吨。进行生化处理的废水符合入污水处理厂要求后已全部转运至铁岭县铁南污水处理厂。
铁岭德士捷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抚顺化工园区的企业对接,拟选择合适位置建厂,并将超出环评审批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企业承诺严格按环评批复规模、内容生产,保证厂区内不再启用环评审批以外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我县先后邀请省、市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分别提出了专家意见。企业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铁岭县政府和市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初步验收和复核,认为企业已达到整改要求。已向市整改办申请摘牌办结。12月2日省包保部门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要求企业继续将二期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德士捷公司已于12月9日拆除了二期生产设备并搬迁出现有厂房,我县已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市整改办申请对该案件履行摘牌办结程序。
2021年12月底 李千户镇党委、政府,县生态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