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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6-21

铁岭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铁岭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

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7〕57号)精神,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为根本,以抓分类试点为突破口,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促进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加强统一领导,明确各部门任务和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粗分,再细分;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分类,系统谋划。结合实际,根据分类终端处理能力,科学制定分类类别、品种和回收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各环节间的衔接,形成能力适应、合理高效的全过程分类系统。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考虑各镇(场)发展水平,科学合理选择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各镇(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凡河新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试点区域

全县城乡范围内,在选择的试点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范围。

(二)明确主体范围

组织以下主体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小区。

4.行政村。

(三)试点分类方式

按照“1+n”的方式实行“三分类”,“1”代表必分有害垃圾,“n”代表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

(四)建立分类体系。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

1.实行分类投放。按照试点分类方式做好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分类垃圾桶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密封良好、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垃圾分类专用袋应“不断档、全入户、大小适当、质量达标”,有害垃圾可设立专门的场所分类投放,并设置醒目标志。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物业、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或临时存储空间。建设或改造垃圾房、转运站等,适应和满足分类要求。(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商业局、环保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2.实施分类集。产生生活垃圾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行政村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负责日常管理,物业小区由小区物业负责日常管理,非物业小区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各试点区域应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分拣员队伍,各司其职,引导单位、居民按标准分类投放收集,确保有效分类。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定期委托专业单位收集。可回收垃圾由服务业管理部门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集,也可由生活垃圾产生主体电话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收集,并进行资源化处理。其它垃圾应加强每日清理和二次收集,避免混入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各管理部门和生活垃圾产生主体应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各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为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立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商业局、环保局、各乡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3.进行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和收集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运输。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分类收运车。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单位运输至指定地点。可回收垃圾由服务业管理部门责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其它垃圾由环卫部门采用密闭性好的专门车辆运输送至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控制。(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商业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各乡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4.实现分类处理。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环保部门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服务业管理部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业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实现生态化处理。(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商业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发展与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5.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的监管,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开展餐厨废弃物非法处理行为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商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各乡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三、四年滚动计划安排

(一)2017年工作计划

1.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全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河新区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2.5%,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1.5%。

2.工作任务。

(1)明确试点范围。以地点相对集中、便于开展工作为前提,选择1个公共机构、1个相关企业、1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1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通知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铁岭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公布品种目录。制定公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品种目录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公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4)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保洁员。鼓励试点范围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

(5)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运行。

(6)进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知识和试点开展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2018年工作计划。

1.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范围得到扩大。凡河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

2.工作任务。

(1)扩大试点范围。增加2个公共机构、2个相关企业、1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1个非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2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2)完善处理系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终端处置保障。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

(3)简化收运方式。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推行上门收运生活垃圾工作,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4)完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5)建立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范围,分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共三个时间节点,着重对资金落实、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收运处置系统建设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不足、及时整改问题,推动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提高。

(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设施,调动资源优势,再次掀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19年工作计划

1.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凡河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5%,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

2.工作任务。

(1)扩大试点范围。增加3个公共机构、3个相关企业、2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1个非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3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2)强化资源利用。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至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3)加大资金投入。继续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投放点和中转站,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

(4)开展公益活动。通过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5)做好督导考核。继续实施绩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20年工作计划

1.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凡河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

2.工作任务。

(1)扩大试点范围。增加4个公共机构、4个相关企业、2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2个非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4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2)完善收运处置系统。各类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的各个环节初步完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处理。(责任单位:凡河新区管委会、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商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

(3)完善政策文件。待《铁岭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广泛征求意见,开展《铁岭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全县4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5)全面进行总结。召开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总结四年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岭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凡河新区管委会、各场)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主体、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二)明确相关责任凡河新区管委会各镇(场)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经费,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县乡两级财政部门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体系。其他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奖励”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工作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地绩效考核范围,每年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