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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201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深入整治不放松,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惩处力度,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
1.推进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食品安全办公室建设。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公室规章制度,确保扎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2.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及工作职责,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机关备案。
3.推行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2013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及各乡镇2/3以上的村、1/5以上的村民组要达到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要求。
4.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完成各乡镇、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助理检查员的审核确认、培训、考核工作。检查员、助理检查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5.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置,重点加强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设备和监管业务用车等的配置,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监管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树立监管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8部委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及上级相关要求,加快推动我县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整体进程。继续规范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确保100%建档率。建立食品安全红榜公示与黑名单曝光评判标准等级,实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
3.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三)深化整顿治理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或违法添加农兽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5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的攻坚战。开展肉类、蔬菜、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四)加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
1.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要重点加强抽样检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监督抽检计划,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工作。
2.加强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继续扩大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样本量,以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和非法添加物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做好信息报送发布工作。
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健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及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应对舆情事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素养。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自2013年起每年6月为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提早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深入民心、办出实效。
2.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与行为形成率监测工作,做好统计分析与评估。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宣传报道计划,做好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坚决抵制食品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
4.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要将各乡镇、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以及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纳入全年总体工作计划,确保每人每年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七)加强群众监督,严惩违法犯罪。
1.加强群众监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咨询投诉举报及时有效解决。扩大96151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制度的公众知晓度。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在确保“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假酒等食品安全犯罪不发生反弹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打击范畴、深化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斩断非法利益链,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3.健全案件办理查处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协调配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问责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加强案件线索与办理工作信息通报。
(八)全力保障十二运食品安全。
1.全力确保实现十二运期间铁岭赛区“食品违禁物质超标零发生、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源性兴奋剂检测超标事件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的食品安全保障目标。
2.严格按照《十二运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操作规范》(十二运组字〔2012〕20号)的要求,加强对涉及我县定点食品供应基地、企业和品种遴选的确认工作与督查验收,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对定点企业的赛会食品供应进行全程监管,要全面细化各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十二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职责、责任目标和监管内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对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等食源性兴奋剂食品的监督和检验,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本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食品企业全部制定并有效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部署,全面规划。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发展规划,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科学制定监管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
(三)强化保障,确保实施。
财政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考核评价。
1.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内容,实行食品安全双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将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同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监察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按有关时限规定报告,对于迟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责任。
2.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完善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以日常考评和暗访检查为主,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