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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公开事项标准说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公开事项标准说明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描述
1 事项类别 涉农补贴
2 事项名称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 设立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1﹞205号)、《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市农办﹝2021﹞52号)、《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县农发﹝2021﹞66号)。
4 事项内容 1.申请条件:申请主体需具备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
2.办理材料:填写《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
4.审批时限:贷款贴息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受理机构: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7.办理地点: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8.联系电话:024-78833648
5 公开主体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7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