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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素名称 | 要素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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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项类别 | 涉农补贴 |
2 | 事项名称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 | 设立依据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1﹞205号)、《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市农办﹝2021﹞52号)、《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县农发﹝2021﹞66号)。 |
4 | 事项内容 | 1.申请条件:申请主体需具备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 2.办理材料:填写《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 4.审批时限:贷款贴息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受理机构: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7.办理地点: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8.联系电话:024-78833648 |
5 | 公开主体 |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
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7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