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发布洪水蓝色预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7-02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发布洪水蓝色预警的通知

沿辽河各乡镇:

  目前我县已全面进入主汛期,特别是辽河流域已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土壤饱和度明显增大,辽河干流水位上涨明显。根据水文部门预报,辽河干流铁岭水文站于7月2日13时左右将出现1350立方米每秒的洪峰流量,根据《辽宁省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7月2日12时发布洪水蓝色预警,请沿辽河各乡镇加强防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河道防汛工作责任

  沿辽河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堤防工程和险工险段的运行管理。河道险工险段、薄弱环节的相关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面做好河道防汛和抢险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巡堤查险和值班值守

  沿辽河各乡镇要加强对险工险段、薄弱环节的巡查检查,尤其要做好巡查值守工作,加大对河道险工险段巡查频次,切实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理、早消险。要特别加强对河道洪水消退过程中的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排查堤坡管涌,流土和散渗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要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报告。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及物资准备

  沿辽河各乡镇要根据预报预警情况,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及时除险、科学施救。要落实河道防洪薄弱段逃避险预案,必要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沿河及低洼地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铁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