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lj/2023-008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铁岭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4-04
标  题: 铁岭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各级河(库)长人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河长办[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04-06

铁岭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各级河(库)长人员的通知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凡河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乡、村两级河(库)长人员及责任河流(水库、水电站)进行了补充调整,请各级河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铁岭县各级河长信息以此文件为准,其它涉及此类信息的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铁岭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水库、水电站)信息表

  铁岭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