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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22年上半年临时救助工作的总结
为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8]229号)和《关于印发铁岭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铁市民发[2021]10号)通知要求的操作规程我县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金及救助物资共计130万余元,救助5921人次。有效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铁岭县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