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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辅警招聘工作在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辅警27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2名,具体岗位如下:
1.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辅警20名(其中女性2名);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辅警2名;
3.巡特警大队辅警5名。
本次招聘采用派遣制用工形式,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公安工作;
3.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辅警:年满20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2001年5月19日至1981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15名,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2003年5月19日至198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应专业的5名,报考者应于2021年5月19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巡特警大队辅警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2003年5月19日至198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于2021年5月19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本市(含县、市、区)户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执法办案中心辅警20名,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辅警2名,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3.巡特警大队辅警5名,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早8:30至晚16:30
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1日;
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5日;
3.报名地点:铁岭县公安局政治处6004办公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注意按要求写明报考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铁岭县政府官网(http://www.tielingxian.gov.cn/tltlx/zfxxgk33/fdzdgknr62/zdmsxx2/wgjy/index.html);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优先聘用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由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铁岭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和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培训合格人员与县公安局指定劳务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派遣至所报工作岗位。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任何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报名咨询电话:72258036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铁岭县公安局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