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2023-0264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2-06
标  题: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政办发〔2018〕55号 发布日期: 2018-12-19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种畜场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铁岭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

  1.进一步提高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2018年重点完成县级公路破损路面修复,乡村级公路新改建25公里,乡村级公路维修改造23公里,消灭现有乡级公路所有危桥;2019年重点完成撤并村100%通硬化路,行政村之间100%通硬化路,村级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0年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100%,基本构建外通内联、遍布农村的公路交通网络。

  2.全面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养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资金、机构、人员等运行长效机制,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管到位”。

  3.稳步提升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完成通客运班线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公路危桥得到有效改造。

  4.健全和完善农村客运、物流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物流发展。

  5.争创省级示范县。按照《辽宁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和《辽宁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措施,争取在2020年底前达到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

  1.大力实施新建工程。统筹规划、分年实施,科学编制县域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七公开”和“三同时”制度,有序推进精准扶贫路、通行政村“最后一公里”、撤并村硬化路、行政村之间互联互通等重点农村公路建设和旅游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新建工程120公里,2018年20公里,2019年50公里,2020年50公里。实现村委会、学校等重要节点位置100%通沥青(水泥)路,全面完成助推精准扶贫任务。实现行政村之间100%通硬化路,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100%,完成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加宽工程。基本构建外通内联、遍布农村的公路交通网络。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

  2.积极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利用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继续推进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衔接,每年实施140公里,到2020年累计完成420公里。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发局负责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建立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做好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管养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坚持事权清晰、精简高效、权责一致、运转顺畅的原则,优化整合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机构)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各镇(乡场)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由一名乡镇政府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面保洁、路基及排水边沟整修、堆占清理、防汛除雪及日常巡查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建制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明确一名村委会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村道巡线护路、查险报告、保洁等日常养护工作。2018年底各镇、乡公路管理人员职责明确,村级议事机制覆盖率达到100%。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和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路产案件,保障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规范农村公路许可审批程序,加强涉路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治理,实施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模式,切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分别牵头负责

  3.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实行“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推动沿线村镇制订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2018年制订率达到50%,2019年制定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群众性养护活动,实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实现县级公路路田分离、路宅分离(2018年达到70%,2019年达到85%)。充分发挥美丽乡村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变的引领作用,不断创造生态宜居的农村交通环境。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

  (三)护好农村公路

  1.继续推进维修改造工程。优先考虑县道,有序安排乡村道,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250公里,2018年完成90公里,2019年完成80公里,2020年完成80公里。使破损严重、建设时间较早的老油路(水泥路)恢复使用功能,保持优、良、中等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切实保障百姓基本出行需求。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

  2.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对建成时间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现有危桥进行集中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现有19座危桥改造,对此后再出现的危桥要在当年进行改造,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状态良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提供通行保障。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分别牵头负责

  3.有序推进村道安防工程。2018年启动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路段,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通客运班线、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路段治理229公里,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分别牵头负责

  4.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养护。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巡查工作和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制定防汛、除雪防滑预案,认真执行应急值班及报告制度。到2020年,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村内道路本着“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和管护工作。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候车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候车亭建管养良好运行,到2020年底前完成36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

  2.大力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对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的农村客运车辆给予资金补助支持,2018年底完成51台农村客运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到2020年确保农村客运车辆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县交通局负责

  3.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镇村延伸,鼓励具备条件的镇、乡积极发展“镇村公交”,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2020年底前发展1到2个乡作为试点。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交通局负责

  4.加快农村物流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物流网络,鼓励“运邮合作”,实现运输与邮政服务的有效衔接,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

  5.提升邮政运输服务质量。积极营造政策保障环境,依法开展监督管理,指导邮政企业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确保全县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稳中有升;指导快递企业加强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乡镇及行政村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寄递类业务开办率达到100%,其中2018年达到90%,2019年达到95%,乡镇及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投递达标率达到100%,其中2018年达到85%,2019年达到90%;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其中2018年达到90%,2019年达到95%;乡镇快递服务满意率超过95%,其中2018年超过85%,2019年超过90%。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部署。县政府将建立局际联席会议机制,要根据本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编办、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城建、交通、农业、水利、林业、供销、扶贫办、邮政等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资金保障体系。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资金要专款专用,日常管养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各镇(乡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设和维修改造资金要严格计划和预算管理,交通和财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统筹用好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向农村公路建设倾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生活用地、取水和供电等问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要每年组织1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考评。以建设进度、资金保障、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对镇(乡场)的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交通部门要合理分配各镇(乡场)的道路养护资金,对未按规定使用道路养护资金,道路养护质量较差的镇(乡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绩效考核成绩为零,核减第二年养护资金,并按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各镇(乡场)人民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县交通局负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开展农村公路管养现状和需求调查活动,发动千家万户评价农村公路,推进人民满意农村公路建设。要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思想指引下,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服务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突出典型事例、经验和人物事迹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