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铁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06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1)收听广播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服务标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 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 套广播节目。

  (2)观看电视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服务标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 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 套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