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xczxj/2024-014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4-04-02
标  题: 铁岭县2024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发文字号: 铁县乡振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4-05

铁岭县2024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防返贫长效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使用瞄准脱贫群众、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的目标,准确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2024年度县级资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使用如下:

  (一)产业方面

  风电产业项目。计划投入102.0344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地方法人银行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二)教育方面

  1.新考入大学生升学补助项目。计划投入2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新考入大学进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本科生2000元/人,大专生1000元/人。

  2.免校服费伙食费项目。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免除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在校生春季、秋季校服费伙食费。

  (三)医疗方面

  1.基本医保定额补助项目(补往年)。计划投入0.0456万元对2023年、2024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额缴费的新识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计划定额补助标准228元/人。

  2.2025年基本医保定额补助项目。计划投入65万元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计划定额补助标准228元/人。

  3.健康体检项目。计划投入14.1万元对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由县卫健部门组成医疗队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进行实地诊断确认,并按病情进行分类,做到精准施治。

  (四)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1.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计划投入421.82万元开展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为建设具有铁岭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2.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计划投入55万元

  支持8个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的设计规划、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三大核心环节,确保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标准及质量要求。

  3.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计划投入160万元用于各乡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补齐短板,打造美丽乡村。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入160万元用于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五、2024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4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55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755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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