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xczxj/2023-0887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标  题: 铁岭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2-21

铁岭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为做好2024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2024年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努力实现“两缩小、两确保”,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衔接资金分配,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衔接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兼顾效益的原则,严格接受各方监督。

  三、衔接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6万元

  四、衔接资金使用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6万元使用如下:

  (一)产业方面

  发展光伏产业项目。计划投入5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的产业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同期利率,覆盖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二)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68万元开展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为建设具有铁岭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三)就业方面

  公益岗补助项目。计划投入60万元用于乡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乡镇可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促进弱半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就业。

  (四)项目管理费

  计划投入8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前期准备、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宣传、数据核查、委托业务、档案管理等支出。

  五、2024衔接资金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实现铁岭县2024年全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增收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550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全部提升至7550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高于”目标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充分利用审计、监察、巡查和社会等各方面检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基层组织就近就地监管,鼓励脱贫户积极主动参与管理,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末做出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铁岭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表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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