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xczxj/2024-0544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4-05-06
标  题: 2024年铁岭县“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06

2024年铁岭县“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

  一、铁岭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现状

  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2784人,省级贫困村12个,均已销号。

  二、“防贫保”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精神,创新精准防贫办法,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全面遏制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项目类别

  防贫保险

  四、实施地点

  铁岭县

  五、建设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

  六、建设规模

  为全县2784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缴纳“防贫保”保费,标准为200元/人,共计资金55.68万元,由市级财政予以安排。

  七、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5.68万元。

  八、筹资方式

  财政专项拨款

  九、实施方式

  (一)因病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过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因病、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部分费用,每人每年赔付金额最高5万元。以自付医疗费用0.2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全额年累计计算方式赔付,其中0-0.2万元防贫保理赔款为0元;0.2万元以上部分按85%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

  (二)因灾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家庭财产意外保障:因火灾、风灾、雪灾、雹灾、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人居住的房屋损毁并产生经济损失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部分费用,以0.2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全额按照阶梯式比赔付其中0-0.2万元发放防贫保理赔款为0元;0.2万元以上,按80%比例赔付防贫保理赔款,每户每年赔付金额最高3万元。

  (三)因学防贫理赔款赔付办法

  铁岭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将高中生、大专生及本科生除雨露计划(含中专、中职、高职、技术类)外定额补助纳入防贫保赔付范围,由防贫保予以补助,高中生及大专生,每人不高于2000元,本科生不高于3000元。防贫保优先赔付因病、因灾,有结余后再对因学进行赔付。防贫保与铁岭县定额补助实施意见不可重复享受。

  (四)特定疾病防贫保赔付办法

  经医疗机构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诊断为癌症恶性肿瘤、白血病、中后期肾炎(尿毒症)、风湿性心脏病、红斑狼疮的病人除治疗费用外每人每年定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补偿。

  (五)住院门诊防贫保赔付办法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对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实际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定额门诊补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

  十、实施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十一、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购买防贫保险,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

  十二、受益对象

  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784

  十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文亮

  十四、绩效目标

  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购买防贫保险,有效遏制已脱贫户返贫,农村边缘户致贫,以构建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宗旨,坚持兜住致贫返贫底线,让“脱贫不返贫”的长效保障惠及更多临贫、易贫人群。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贫困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456

明细表

序号

资金类型

项目名称

拨付金额(万元)

资金去向

1

市级资金

铁岭县“防贫保”项目

55.6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