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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人社局2017年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6-06

人社局2017年预算公开

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 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法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 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他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案;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协;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5.负责就业、事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研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县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公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县人社局机关

2.铁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铁岭县劳动监察局

4.铁岭县城乡就业管理局

5.铁岭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6.铁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7.铁岭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局

8.铁岭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公开网站附

第三部分 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铁岭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21.09万元,比2017年收支总预算1051.57万元增加69.52万元,主要是由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人员工资及津补贴预算相应增加。

二、关于铁岭县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化按照预算定额相应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 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6.38万元,增长189.54%。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铁岭县人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铁岭县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物业费、伙食费、水电费、取暖费

项目概况: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物业费、伙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

项目绩效目标:更好的保障了办公人员的工作需要和正常工作运行。

2.项目名称:劳动合同印刷费

项目概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目标:劳动合同印刷给广大群众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人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