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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森林公安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7-16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森林公安局)

2019年铁岭县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2)协调和督促查处特大森林案件;

(3)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防火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1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铁岭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铁岭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计232.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19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9年,财政部门部门决算收入232.19万元,比上年增加66.02万元,增长39.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19万元,增加66.02元,增长39.7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安专项补助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232.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7.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2.项目支出14.72万元,主要包括林业鉴定及森林防火用车费用支出。

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森林公安局决算总支出232.1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6.02万元,增长39.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19万元,增长39.73%;项目支出减少14.28万元,减少49.24%。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工资及各项补贴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7万元,项目支出14.72万元。与年初预算143.66万元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3%。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19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9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3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森林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8万元,比增加80.31万元,上升58.55%,主要原因是警察岗位津贴补贴调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森林公安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3等项目6个,涉及资金60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25.8 %,自评平均分为6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