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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7年农发局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10-10

2017年农发局决算公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第一部分  铁岭县农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农发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农发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农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

(二)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政策、引导农村种植业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牵头农村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实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用地、滩涂、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教育。

(七)按国家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测、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提出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措施;负责县政府涉及“三农”工作的督办和落实;指导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小康建设等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及农业行政复议。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农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分别是:

铁岭县农村经济发展局机关;

铁岭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铁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铁岭县种子管理站。

第二部分 铁岭县农发局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总计1225.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5.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5.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25.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8.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1万元。

2.项目支出287.6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技术推广与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其他农业支出、技术推广与培训、其他财政事物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7年,农发部门决算收入1225.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78万元,增长2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89万元,同比增加275.78万元,增长29.03%;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农发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225.8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5.78万元,增长29.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53万元,增长11.3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增加日常公共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79.26万元,增长165.43%。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其他农业支出增加。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27万元,项目支出287.62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167.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6.67万元,主要是因燃油减少,车辆使用次数减少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2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5次、人数38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农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8万元,比2016减少1.46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办公费较去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农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一、项目概况:发展产业扶贫项目,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三、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已经于7月末下拨完毕,用于发展鸡冠山乡、平顶堡镇、新台子镇、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各项协议已签订完毕,通过产业发展,已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四、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鸡冠山细辛、黑果花楸种植项目,平顶堡镇入股式扶贫项目、新台子镇养殖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项目概况:发展产业扶贫项目,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二、项目绩效目标:重点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熊官屯镇生态采摘农场扶贫产业建设项目、阿吉镇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白旗乡产业资产投入扶贫项目、种畜场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镇西堡镇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平顶堡镇入股式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三、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已于7月末前全部下拨完毕,实施熊官屯镇生态采摘农场扶贫产业建设项目、阿吉镇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白旗乡产业资产投入扶贫项目、种畜场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镇西堡镇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平顶堡镇入股式扶贫项目,各项协议已签订完毕,通过产业发展,已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四、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重点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熊官屯镇生态采摘农场扶贫产业建设项目、阿吉镇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白旗乡产业资产投入扶贫项目、种畜场互助式收益性扶贫项目、镇西堡镇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平顶堡镇入股式扶贫项目,已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农发局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