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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综合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23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综合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综合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应急中心综合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J2021-CG-002

项目名称:铁岭县应急中心综合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4488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448800.00元

采购需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监测预警系统服务、中央控制系统服务、广播系统服务、视频综合平台服务、数据中心传输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装,软件服务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 16 号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0号

联系方式:024-78833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铁岭经济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 尤鹏 13274100011

邮箱地址: 540218717@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020103000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欣

电 话:024-78833349

铁岭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