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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铁岭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3月22日17时06分接到报警称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椴木岭村民房发生火灾,火灾于当日17时45分被扑灭,现场造成一人死亡。死者为女性,身份信息经公安部门确认为房主刘桂范,其家属随后到达现场。过火面积为15平方米,当事人家属申报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600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等有关规定,铁岭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3.22”铁岭县平顶堡镇椴木岭村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全面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地址为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椴木岭村,该起火建筑为民房,苯板彩钢结构,共1层,起火建筑面积15平方米,整体过火。火灾当日天气温度7℃-22℃,西北风3-4级,雾霾。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22日晚17时左右,起火民房邻居展金奎通过自家窗户看见距离家西侧20米左右的平房着火了,有火和黑烟,随即拨打“119”火警电话。17时25分消防队到达现场,开始灭火行动。
(二)应急灭火救援情况
2025年3月22日17时06分,北市路消防救援站接到指挥中心命令,位于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椴木岭子村一彩钢房发生火灾,北市路消防站出动外攻灭火救人单元2车8人(载水20吨、泡沫6吨)赶赴现场,途中与报警人联系得知现场自建彩钢房发生火灾,火势已突破外壳,房间内有无被困人员不详。17时25分,北市路救援站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侦查小组对现场情况进行侦查,通过外部观察起火建筑已成猛烈燃烧,主体建筑顶棚已坍塌。17时25分北市路消防站利用八吨水罐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一支水枪对现场火势进行压制,另一支水枪堵截火势向北侧住房蔓延。17时37分现场得到控制,17时45分火势熄灭。17时50分在对现场进行复查时,在厨房处发现1名被困人员已经死亡,并告知亲属。17时55分,现场经反复检查,已无复燃可能,现场移交110民警后向指挥中心申请返回,18时28分车辆归队。
三、人员伤亡及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具体情况如下:
死亡人员为女性,身份信息为房主刘桂范,年龄:74岁,身份证号码:211221********0627,独居,脚部脚趾有伤,行动不便,需要拄拐。
(二)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火灾造成刘桂范家民房烧毁,当事人家属申报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600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现场灭火救援视频等资料,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死亡人员排除人为纵火、他杀等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综合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7时00分许,起火部位为北侧卧室;起火点为卧室东侧火炕处;起火原因为用火不慎导致火炕过热引燃周围墙壁苯板保温层起火。
(二)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行动不便。经询问其家属等,死者脚部脚趾患有疾病,行动不便,需要拄拐。自己独居,经常拾荒。导致起火时不能采取正确的逃生方式,且邻居发现报警时已错过最佳时间。
2.厨房内灶台附近堆放大量可燃物。厨房内堆放大量可燃物,且距离灶台较近,在具备此种条件下,这些物品构成火灾的起火物要素。
3.明火区域与生活区相连接。灶台与卧室火炕相连接,温度不易掌控,床上可燃物较多,构成火灾起火温度及起火物要素。
4.外墙保温及苯板夹层为可燃材料。可燃材料保温层及苯板夹层着火后有毒气体释放较多,火灾发展迅速,不易扑灭,构成火灾亡人的关键要素。
(三)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死亡原因系在火灾现场环境下因吸入较多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死亡。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铁岭县平顶堡镇椴木岭村民房“3.22”亡人火灾是一起一般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部分居民年龄较大,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自主行动能力差,丧失逃生的最佳时机。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当事人处理建议:(由于当事人为独居,火灾未造成其他住户经济损失,且在火灾中死亡,无法追究责任)。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该民房所属的椴木岭村对起火住户负有消防安全宣传和管理责任。建议县政府组织对属地村屯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督促加强消防宣传引导和火灾防范提示。
七、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要强化属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发挥好消防安全包保机制作用,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宣传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邻近建筑物存放可燃物品和私拉乱设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要做到早检查、早督促、早处理,防止小隐患酿成大火灾。要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安全进行经常性自查自改,不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同时,引导居民重视居家消防安全,学习灭火和逃生技能。
(二)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各乡镇要从本次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海报,定期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各类火源、电源的正确管理和安全使用。
(三)加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由村委会牵头,举一反三,发动网格员及志愿者等以敲门入户、重点人群培训、宣讲等形式,督促居民及时对老旧、老化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更换,做到安全用电;对燃气管道、灶具进行排查,确保完好,并提醒动火不离人,做到用气用火安全。通过持之以恒的常态化排查和引导,持续规范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